政院拍板威權回復條例修正 請領賠償金不影響社福身分
行政院会今天通过回复条例修正案,内政部盼完整保障被害者权利,实现转型正义。记者黄婉婷/摄影
行政院会今天通过「威权统治时期国家不法行为被害者权利回复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函请立法院审议。内政部长刘世芳表示,未来请领赔偿金不会影响受领人的社福身份,也明定赔偿金请领权利及请求返还被剥夺财产所有权的权利,不得扣押、让与、抵销或供担保,但仍能自愿担保。
过去时常出现许多受害者因担忧受领赔偿,将导致中低收入户资格受影响,或受本身债务影响,因此丧失领取意愿,此次修法为呼应这些担忧,共有两大修正重点。
内政部民政司长郑英宏简报指出,首先是赔偿金不计入「社会救助法」的家庭总收入及家庭财产计算,等于保障低收入户受领人的中低收入户资格;其二是受领财产不得扣押、让与、抵销或供担保,但受领人可自愿提供担保,在兼顾财产处分自由下,保障受领人确实获得政府给付的权利。
人权及转型正义处处长赖俊兆出席行政院会后记者会时指出,上个月文化部提出「不义遗址保存条例」已通过行政院会,加上今日的修正草案,能完善威权统治时期的被害者的相关权益、提高相关申请意愿,这些法制的周延跟完备,是稳健推动转型正义的重要基础。
行政院发言人陈世凯转述,行政院长卓荣泰认为,权利回复赔偿作业是国家对过往不法行为的反省与检讨,在时间上有急迫性,会请内政部督导、协助权利回复基金会加速办理,并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各党团沟通协调,早日完成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