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盼立院尽速三读延长《纾困条例》 不发三倍券
新冠肺炎疫情全球仍延烧,台湾昨相隔72天再爆发本土确诊案例。因应《纾困振兴特别条例》将于今年6月到期,行政院日前函请立法院同意延长《纾困振兴特别条例》施行日期至今年底,立法院昨迳付二读。行政院表示,盼《纾困振兴特别条例》施行期限延长尽速完成三读等审议程序。
立法院去年4月三读修正通过「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纾困特别条例),追加特别预算1500亿元,将经费上限从原先600亿元,提高为2100亿元。依据纾困条例第19条规定,该条例施行日期于今年6月30日届满,行政院得经立法院同意与以延长。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严峻,行政院日前已函请立法院同意延长纾困条例及其特别预算施行期间至今年底。行政院发言人罗秉成表示,目前国际疫情还很紧张,防疫需求有延长其必要,希望立院能尽速完成三读程序,同意特别条例施行延长至今年底。
对于国民党团先前质疑,纾困特别预算执行率不佳,要求行政院提出执行进度报告,罗秉成说,行政院尊重立法院的职权行使,相关纾困特别预算都在执行中,此次仅函请立院同意延长施行日期,不涉及增加预算。
行政院去年因应疫情振兴,发放振兴三倍券,今年是否会再加码发放,罗秉成说,目前没有规画再发三倍券;至于是否加码其他振兴纾困措施,罗秉成仅说,现阶段还没讨论,希望先把特别条例及预算施行期限延长,如果有相关规画或措施会再对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