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同意台電取消分割 經部下半年提電業法修正草案
台电。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2017年电业法修法要求台电须在2026年完成公司分割,经济部表示,考量电业自由化已逐步落实,且为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并跟进国际趋势,政院在今天同意台电维持现况,能源署最快下半年提出电业法修正草案。
为迈向电业自由化并协助绿能发展,2017年修电业法要求台电最晚须在2026年1月1日前完成公司分割(厂网分离)规定,拆分成发电、输配电、售电3项事业;后因营业处、配电处长期配合单位,硬拆会造成作业困难,改为分成发电、输配售电、母公司(控股公司)3间公司。
不过,由于时空条件已然不同,包含台湾新增2050净零碳排目标,台电近年又吸收国际燃料涨幅、财务不佳,多位立委呼吁重新评估分割事宜。
经济部官员今天告诉中央社记者,依照规定,台电需在今年展开分割成子公司程序,但考量现在民间光电、风电等再生能源,透过趸购费率等机制,已展现多元绿电供给初步成果,达到当时修法电业市场自由化目标,台电也设置电力交易平台,带动储能发展,因此不必然非得分割。
官员进一步说,不拆分最大理由仍是确保国家能源安全,由台电执行电网投资,对促进国家电力韧性较够力,且台电身为国营事业,也肩负国内物价稳定,尤其俄乌战争后进入通膨时代,全球多家能源公司破产,「反而变成政府要回头收拾物价波动」,相较之下,台电近2年承担巨额亏损,但至少仍稳健营运。
官员表示,举例来说,法国将法国电力公司(EDF)民间股分买回,德国也有把部分能源公司收归国有,显见全球趋势已有所调整。
官员不讳言,未来2050净零转型目标之下,更需有和政府政策同步的能源公司,包含发电环境、电网输送、新能源开发等,改为完全自由化不一定符合政策方向。
官员表示,先前经济部长王美花、次长曾文生已有向政院报告上述考量,行政院长陈建仁也在今天拍板,台电可维持现况,无须编列拆分3家子公司的预算,能源署也正进行电业法条文修正作业,最快下半年提出修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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