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法严惩黄牛票 文化部:针对抢票困难活动不排除主动稽查
文化部次长王时思。(黄婉婷摄)
为杜绝黄牛票猖獗乱象,行政院会6日通过《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修正草案,针对销售端订有超过票面金额或定价贩售者,处以票面金额10倍至50倍罚锾,谈及未来是否主动稽查,文化部次长王时思说,原则上由活动单位检举,但针对票源稀少、抢票困难的表演活动,不排除由主管机关主动侦查。
文化部草案指出,针对销售端订有超过票面金额或定价贩售者,处以票面金额10倍至50倍罚锾。更祭出以行政罚及刑罚并行重罚源头的草案内容,即未来以外挂程式或扫票机器人大量登录假帐号等方式购买艺文票券者,将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并科300万元以下罚金。
行政院长陈建仁裁示,本次修法增订第10条之1,主要是解决长久以来困扰艺文产业及消费者的黄牛票问题,于修法通过后,能遏止以不正当方式取得艺文表演票券转售而获取暴利的行为,使民众均有平等参与艺文活动的机会,也让民众平等近用文化的权利不受破坏。
媒体追问,未来针对黄牛票会采主动稽查或被动接受检举,王时思说,草案中明定地方政府为调查或取缔前2项违规事实,得洽请警察机关派员协助。由于当前黄牛票多半是在网路上公告,原则上由活动单位进行检举。
不过,王时思也说,针对票源稀少、抢票困难的表演活动,不排除由主管机关主动侦查,「是不是要进行主动出击,这个部分我们会让主管机关有它裁定的空间」,只要有需求,可以协请警察机关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