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提升!政院擬拍板消防法 增訂安全衛生防護專章

对于消防员组工会的可行性,内政部曾指出,警消人员为公务员,属性与劳工不同,建议维持现行体制。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去年屏东明阳工厂大火酿消防员、民众百人伤亡,消防员工作权再度受到重视,行政院会明日预计拍板「消防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增订消防人员安全卫生防护专章,若各消防机关办理安全卫生工作时有违规,经限期改善而未改善将处3万元至30万元罚锾。

根据行政院会议程,内政部明天将报告「提升消防救灾安全精进方案」报告,同时拟具「消防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草案重点包括,成立中央安全卫生咨询会,提出政策建议,各级消防机关应成立专责单位及人员,要求局长主持防护小组,并扩大基层消防人员参与机制,并办理特定项目及临时性专案健康检查等。

为确保经费及资源充足,草案明订各级政府应优先编列相关预算,而各消防机关办理安全卫生工作如有违规,经限期改善而未改善将处3万元至30万元罚锾。消防人员其他一般通用性保障事项,仍适用公务人员保障法、公务人员安全及卫生防护办法。

针对义消人员,草案也明定,各级消防机关建置安全卫生管理系统,必须将义消人员纳入考量,并提供必要安全卫生设施及设备,若发生相关事故时,应即时通报并做成事故调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