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保法上路周年 劳动部已追回730万元代垫保险给付

劳动部2日召开记者会,说明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上路满周年以来的成果。灾保法将受雇于登记有案事业单位之劳工,不论雇用人数,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外,亦提供多元加保管道,让劳工皆可获得工作安全保障;提高投保薪资及各项保险给付水准,以强化职灾劳工及其家属的生活保障,雇主亦可有效分摊职业灾害补偿责任。

截至2月底止,劳工职业灾害保险投保单位计78万7千余个,较劳工保险(59万4千余个)增加19万余个,被保险人计1,103.1万人,较劳保增加64万余人。其中4人以下仅加职保者增加4.1万人;家事移工增加17.9万人;同时,为因应多元工作型态,明定受雇自然人雇主之劳工,或实际从事工作者,得以简便方式办理参加劳工职业灾害保险,运用特别加保者累计达2.8万人次。

在提高投保薪资,提升给付保障水准部分,提高劳工职业灾害保险投保薪资上下限,被保险人平均投保薪资已达3万8,870元;依灾保法规定申请保险给付、津贴或补助之案件,截至3月底止共计13.8万件,其中属灾保法施行前发生职灾事故者计2.2万件;灾保法施行后发生职灾事故者计11.5万件。

在强化裁罚规定,督促劳资落实法规部分,灾保法裁罚件数共计1,700余件;其中违反第12条规定未依规定办理加退保手续计1,200余件,保险人除依法裁罚外,另受雇劳工如于未加保期间遭遇职业伤病事故,请领保险给付者,依同法第36条规定,向违法雇主追缴保险给付计40件,拟追偿金额约2,700万元,其中已追回16件、7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