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营业额达起征点 要办税籍登记

直播成本相当低,网路上因而出现许多唱歌、跳舞或带货的直播主,直播主为吸引民众关注,会融合唱歌跳舞与游戏等直播活动,与民众做最佳的双向互动,也可在任何时间、地点进行销售,加上完整的金流、物流,使得直播方式销售产品愈来愈夯。

国税局指出,如果直播主仅透过网路销售货物或劳务,并没有实体店面,在当月销售货物或劳务达起征点者,应即向住(居)所或户籍所在国税局办理税籍登记,其中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新台币8万元、销售劳务为4万元。

如果直播主在直播之余,另外开设实体店面销售货物或劳务,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28条规定,要在开始营业前,向营业地址所在地国税局办理税籍登记。

国税局举例,甲君经营水晶手饰等相关商品零售,除在实体店面展示产品外,也会在脸书直播销售水晶相关产品,本身拥有数万名粉丝。

之后国税局因而查获,甲君在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间,短漏报销售额合计超过4,100万元,除补征营业税额200多万元外,并依营业税法第45条、第51条第1项第1款及税捐稽征法第44条规定,择一从重处罚锾100万余元。

国税局呼吁,直播主如有应办理税籍登记的情形,并在未经检举,及未经稽征机关或财政部指定的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前,自行补报漏缴税款及利息的话,即可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