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化挺港 陆委会:将修港澳条例施行细则

行政院苏贞昌陆委会主委陈明通赴立法院报告施政方针并备质询。(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中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2878票赞成、1票反对,正式通过「港版国安法」。而针对援助港人的港澳条例在野党希望修改第18条规定,上午行政院长苏贞昌直言,可由陆委会报行政院专案处理,「没有修法必要」,但陆委会主委陈明通在接下来的答询中则表态直言,未来将会修施行细则,将相关规则制度化

民众党立委张其禄质询时提到,关于香港情势朝野都非常愤怒,要谴责中国,因为这是很糟糕的事情。在实务上延伸,尤其中国这么鸭霸做下去,情势上变化,会有大量申请庇护的人出现。

张其禄提到,昨天陆委会有提出人道救援方案,立法院朝野协商也定调对中国发表谴责,落实昨天提的人权方案,但就像民进党秘书长林飞帆所说,希望挺香港能制度性升级,因为现阶段还是用专案的方式,张其禄指出,以台湾铜锣湾书店林荣基案例来说,怎么说都是政治迫害,但在台湾还是用投资移民专案处理。

对此,陆委会主委陈明通表态,会采人道援助跟关怀专案,「未来会修施行细则,有关港澳条例第18条的施行细则,在第25条,我们有准备好把它制度化,在施行细则里面进一步制度化」。

根据港澳条例第18条规定,「对于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紧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门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施行细则第25条则规定,「主管机关于有本条例第18条之情形时,除其他法令另有规定外,应报请行政院专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