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我方不收人 港保安局长李家超:台湾为陈同佳赴台设限

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长李家超。(图/CFP)

记者陈政录综合报导

针对港男陈同佳迟未完成赴台投案受害者潘晓颖母亲昨日更亲赴香港保安局,向局长李家超递公开信。对此,李家超21日出面反批,是台湾为陈同佳赴台设限,将司法协助当作其自首前提,是制造障碍、无理取闹、有政治考虑。

李家超21日出席香港立法会会议,会后会见记者,他表示了解潘母沉痛心情,强调若陈同佳出外办证(赴台湾签证),警方完全不会阻碍,但指现时港方法律容许与台方进行司法协助。

港女命案死者潘晓颖的母亲(左)和犯嫌同佳。(图/记者屠惠刚摄、路透

李家超又举数年前的荃湾石棺尸案为例,表示在没有司法互助情况下亦能将通缉犯送回香港,所以是台方为陈同佳赴台设限,将司法协助当作其自首前提。

李家超说,希望台方能务实办事两地警方在台方批准陈同佳入境后,就可启动工作。他表示,陈同佳目前是自由人,至于入住安全乙事,是警方按风险评估而定,亦不时检讨,并没有阻止他办任何事情

他还说,陈同佳赴台只欠台方的批准,「关上门的是台湾,门匙在台方手上」,要由台方启动,如果台湾不批准陈同佳入境,很难有航空公司让他上飞机

续了解,港女命案死者潘晓颖的母亲20日向香港保安局长李家超发出公开信,要求马上「释放」凶嫌陈同佳,让其可赴台投案。

对此,香港保安局今天上午先行回应说,由于《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不适用于台湾,香港没有机制进行司法互助,港府不能违反法例,将陈同佳强行送至台湾,港府也无权就投案一事代陈同佳做决定与安排。

香港保安局表示,自首与司法互助是两件独立的事情,没有司法互助,台湾提出司法互助作为案件的前提,是故意制造障碍。

▲陈同佳赴台事宜,造成台港中三方政府角力。图为陆委会主委兼发言人邱垂正。(图/记者陈政录摄)

陈同佳2018年2月和当时20岁的女友潘晓颖来台湾过情人节,期间他察觉女友疑似外遇怀上前男友小孩,愤而杀死潘女,弃尸在捷运竹围站附近草丛;事后,陈同佳潜逃回港,因「洗黑钱罪」入狱,惟去年10月23日在港出狱后,一直住在安全屋,虽表达有来台投案自首意愿一年之久,却仍未成行。

对于陈同佳投案乙事,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上周15日时回应表示,本案日前士林地检署已说明收到陈同佳透过其委任律师的递状,同时地检署也再次呼吁,本案基于事实调查之所需,港府应务实回应早先我方提出之司法互助请求,并协助早日将犯嫌绳之于法,具体实现司法正义

他说,本案涉及台港双方管辖权及相关公权力行使,必须先完成相关法律程序,并由台港双方政府谈好相关事宜,才有陈嫌来台入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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