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网络广告乱象,还互联网以清朗
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互联网广告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治理网络广告乱象,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治理互联网广告乱象,有助于清朗网络空间的形成。伴随着互联网的兴起,“眼球经济”也成为商家的研究方向。为了让受众在广告上投入更多的时间,近些年来,互联网、各类app等日益成为商品生产经营者投放广告的重要渠道。浏览网页、打个小游戏,动辄就需要观看足够时常的广告,这给公众正常使用网络带来了非常不好的体验。对这种无孔不入的广告,大家可谓是深恶痛绝。除此之外,部分互联网广告的精准投放,经常会让人感觉到隐私受到了侵犯,“世上最了解你的,也许不是父母家人,而是互联网广告”。更有甚者,有些互联网平台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这些商品随着科普知识播出,会给人以能达到功效的错觉,本质是一种虚假广告。总之,互联网广告无法关闭、“伪装”骗取点击、“摇一摇”乱跳转、虚假宣传等乱象,成为清朗互联网的绊脚石。
治理互联网广告乱象,重点在执行。互联网具有较强的技术特性,这就导致专业的技术人员,在创新互联网广告形式的同时,也会不断打法律的擦边球,以更多方式强迫用户浏览广告。但我们不得不说,包括广告在内的很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屡查不绝,主要原因是违法成本偏低,违法者对法律缺乏敬畏。《办法》规定,针对弹出广告“过多过滥”问题,《办法》对“一键关闭”情形进行细化,增设了广告发布者的法律责任,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并规定,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依照广告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予以处罚,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希望有关部门加强技术监管,真正将《办法》执行到位,不仅对平台内展示、发布的广告进行监测巡查,及时处理,也应督促平台加强对广告主、广告内容的审核查验。
在此,也呼吁所有的互联网用户积极维权,对于那些觉得网络广告侵犯了他们的正当权益的人,应立即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并协助处理。让我们携手共治,迎来清朗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