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役士官被控撞倒人車肇逃 「監視器還清白」法官判無罪

现役朱姓志愿役士官被控在基隆市福一街、百一街口时,涉嫌撞倒机车导致骑士受伤后未留现场肇事逃逸,朱男坚称,军中法纪教育严明,如果撞到对方绝无可能袖手旁观。法官勘验监视器、车辆鉴定后认为当时两车并未碰撞,是骑士为闪避其车辆紧急煞车自摔,且有障碍物阻挡,朱男并发现,肇逃部分判朱男无票。

基隆地院判决书指出,朱姓士官民国112年10月31日11时45分许,开车沿基隆市七堵区福一街往百一街方向行驶,行驶至福一街、百一街口左转时,造成赖姓骑士人车倒地,赖全身多处挫擦伤、头晕。朱男被控未留在现场等候警方前来处理,开车离去涉嫌肇事逃逸罪。

朱男表示,当时他要左转,但是左边建筑物在施工,所以他看不到,他是慢慢滑行到往前,车头已经露出整个路口,才看到来车,所以他尽快过去,由于骑士和他有距离,并没有看到对方摔车,是隔天警察联络他才知道这件事情。

朱男向法官说,他是现役志愿役士官,有稳定工作与收入,平时军中法纪教育更再三强调酒驾、肇逃等均为严重违反军纪、刑事法律重罪,若他果真知道骑士摔车倒地,绝无可能袖手旁观,肇事逃逸是重罪,他的工作、未来前途也会毁于一旦,他不会图一时侥幸而冒险逃逸风险。

赖姓骑士证称,他当时骑机车在百一街福一街路口遇到1辆白色自小客车自福一街驶出,他煞车不及,导致他跌倒受伤,也不清楚有没有与对方车辆碰撞。

法官勘验监视器画面厘清,赖姓骑士机车沿百一街直行至福一街口时,因见朱男车辆自福一街驶出,为闪避被告车辆向右偏行后人车倒地,于此同时,朱男完成左转至百一街后直行,从画面无法确认转弯过程中是否擦撞到机车。

另根据机车照片,除机车左侧车身有擦痕外,其余未见有刮痕、凹陷、破损等碰撞迹证,朱男也表示车辆无任何车损。法官认定双方车辆未发生碰撞,骑士是为闪避朱男车辆紧急煞车而自摔倒地。朱男在车祸发生后,行车状况尚属正常,并无停一下然后离开情形,证据不足以证明朱男有肇事逃逸罪嫌。

现役朱姓志愿役士官被控在基隆市福一街、百一街口时,涉嫌撞倒机车导致骑士受伤后肇事逃逸,法官判无罪,图为示意图非当事车辆/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