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灾保险单独立法重点来了 投保薪资上限拟调高至7万2800元

职灾保险单独立法是总统英文重要的劳动政见预计下周提出草案条文内容。(示意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职灾保险单独立法是总统蔡英文重要的劳动政见,整合现行相关法令,建立预防、补偿及重建体系,以提供劳工适足的保障,劳动部预计在下周进行预告,投保薪资下限采基本工资,包括部分工时劳工,而上限则提高至7万2800元。

劳动部劳动保险司长邓明斌表示,历经6场座谈会,职灾保险法草案目前订定6章节、100多个条文、23个子法;这次最大特色在于职灾保险单独立法后,可随时按照劳工需求与环境变动,进行滚动式检讨,授权子法配合劳工需求,具备可调整性、可操作性,也不用修到母法,也是一大变革

外界关注的投保薪资,职灾保险投保薪资下限拟采基本工资,包括部分工时也须以基本工资投保,约有53万8843人,而上限则订为劳退提缴级距第8组第44级为7万2800元,可涵盖92.5%劳工薪资水准,约631万1520人。邓明斌指出,过去雇主质疑上限不够高,雇主仍需填补劳基法职灾补偿责任,因此职灾保险拉高后,投保薪资贴近实际薪资,能够缩小给付和补偿之间的差距

至于保险费率的订定,劳动部考量立法施行之初,并无经验可供参采,在基金累存足够,同时也降低开办初期保费调升对劳资双方的冲击,因此若从2018年精算报告建议规划施行时按照最新一次劳保职灾保险行业别费率表,平均费率为0.21%,来收取保费,不足的部分由累存的保险基金摊提,等到下一次精算报告出炉后,再决定是否调整。

提升给付水准方面,过去按照加保期间最高60个月的月投保薪资平均计算,不过职灾保险法则按照发生保险事故前6个月的月投保薪资平均计算,较能精准反映职灾前的生活水准;为兼顾职灾劳工权益与分散雇主职灾补偿风险,规划请领职灾保险年金给付者,因不同保险事故,同时请领本保险或其他社会保险年金时,采并领,但职灾年金给付减额发给,减额比率以50%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