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发改委正式发文,租售必须同权!

户籍问题,一直都是国人除房产之外,又一个重点关注的问题。

但其实说白了,真正关注的不过是基于户口而带来的相关城市资源和公共服务等附加价值的考量。

但现实生活中,却未必人人都有足够的购买力

以至于发展到现在,对于那些背井离乡的“外漂一族”来说,租售同权的意义往往比户籍本身更具有吸引力。

也正因为如此,近年来各级政府在针对人才引进制定相关福利政策时,也往往会在“租售同权”的问题上“大(xu)做(huang)文(yi)章(qiang)”。

但大部分还仅限于愿景规划,并没有太多实际性的进展。

直到昨天,国家发改委在其官网上发布了《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以下简称“任务”)。

而其中,有两点可以说就是专门针对各类“外漂一族”长期以来在“租售同权”问题上的两大核心诉求所提出的:

其一,在提及“城镇落户”等相关规划时明确要求: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

具体来说,即是需要城市要整体谋划,周密设计,统筹做好开放宽落户、人才引进和房地产调控的工作。同时,通过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市群和都市圈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累计互认的方式来实现。

其二,即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的常住人口。

具体来说,即在细化教育类相关工作时,明确提出“鼓励在人口集中流入城市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位供给”和“支持有条件地区将未落户常住人口纳入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

请注意,这里并没有像以往各城市自己发布的“惠民”政策那样,提出所谓的学历问题,也没有各种条件限制。

反而更多的聚焦在如何解决和完善人口的居住能力方面。

说白了,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各级已经越来越清楚的看到人口红利对于未来城市发展,尤其是咱们中国的城镇化进程的影响。

而这一点,最近这两三年,官方及各大机构也早就通过各类数据信息向我们大家传递过咱们国内现在不仅是人口红利已经开始走了下坡路了,还将会在2030年进入负增长阶段。

换句话来说,即比起过去单纯看重人口质量来说,人口的数量价值正在进一步凸显。

所以,如何更快通过合理的户籍政策,最大限度的释放进城农民和外来人口落户所带来的消费和投资潜力,自然也已经成为能否激活当下中国经济发展和内需的一大关键要素。

当然,作为一份年度化的“重点任务清单”,除了以上两点外,该《任务》中所公布的共计24条措施具体还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取消落户限制

事实上,在户籍工作方面,除了前面提到的“租售同权”的问题外,在该份《任务》清单中,还明确提出,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根据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中的规定,城区常住人口100至300万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9年城市统计年鉴》,目前我国城区常住人口低于300万但高于100万的Ⅱ型大城市主要包括了无锡、兰州、海口等超过60座城市。

与此同时,该《任务》中还明确提出,将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

且各类城市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落户条件,坚持存量优先原则,推动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便捷落户。

着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并举,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有力有序扩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合理调控租金水平。

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

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支持将非住宅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因地制宜,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在老城区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行动。

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新开工改造5.3万个,有条件的可同步开展建筑节能改造。

在城市群、都市圈和大城市等经济发展优势地区,探索老旧厂区和大型老旧街区改造。因地制宜将一批城中村改造为城市社区或其他空间。

确保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出台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指导意见。

推动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率先健全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地上房屋。

促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全面推行增量投放与存量盘活利用相挂钩。

适当扩大住宅用地供应比例,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有序增加蓝绿生态空间。

探索推行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分层开发、立体开发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TOD)等模式。

稳慎把握省会城市管辖范围和市辖区规模调整。

落实实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严格限制建设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严禁建设“丑陋建筑”。

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加强文物保护利用。

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

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交通、公安和水电气热等重点领域终端系统。

建设“城市数据大脑”等数字化智慧化管理平台,推动数据整合共享,提升城市运行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全面推行城市运行“一网通管”,拓展丰富智慧城市应用场景。

建设低碳绿色城市,加强城市大气质量达标管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

控制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深入建设公交都市,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完善定制公交、自行车道和步行道。

完善以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路侧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体系,健全住宅小区和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开展创新筹资方式支持停车场建设试点,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服务体系。

加快培育和发展现代城市群和都市圈

其中,还专门点名支持福州、成都、西安等都市圈编制实施发展规划。

并希望其它有条件的中心城市在省级政府的指导下,一方面充分利用既有铁路开行市域(郊)列车,科学有序发展市域(郊)铁路,打通城际“断头路”。

另一方面 ,则通过优化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建设一体化综合客运枢纽和衔接高效的综合货运枢纽,促进各类交通方式无缝接驳、便捷换乘。推广交通“一卡通”、二维 码“一码畅行”。

进而加快实现,并进一步提升城市群和都市圈的承载能力。

不得不说,透过这么多的利好信号,我们再一次看到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城镇化战略的坚定信念。

那么,剩下效果的就让我们大家一起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