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规划出炉!涉连云港北站……

日前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

《连云港市国土空间综合交通规划

(2021-2035)》

批前公示草案

重点规划范围为中心城区

东至黄海

北至兴庄河

西至沈海高速公路—长深高速公路—蔷薇河沿线

南至古泊善后河—烧香河一带

陆域面积966.86平方千米

索 引 号 014252719/2024-00267 分 类 相关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4-11-22 标 题 《连云港市国土空间综合交通规划(2021-2035)》批前公示草案 文 号主 题 词内容概述时 效 长 期

《连云港市国土空间综合交通规划(2021-2035)》批前公示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对《连云港市国土空间综合交通规划(2021-2035)》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

随着中国式现代化迈入新征程,城市发展向高质量、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转变。综合交通规划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重要的专项规划,是明确交通发展方向、配置交通资源、支撑城市空间拓展、布局重大交通基础设施、促进交通与土地利用协调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城市空间结构和布局起重要引导作用。为抢抓“一带一路”、“交通强国”、“双碳”、“江苏沿海大开发”等国家重大战略机遇,充分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意图,推动连云港高质量发展,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启动《连云港市国土空间综合交通规划(2021-2035)》编制工作。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019 年修正)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2019)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2016)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2019)

《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1)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2019)

《长江三角洲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

《连云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连云港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2018)

其他规范和相关规划

三、规划范围及年限

规划范围:连云港市域。重点规划范围为中心城区东至黄海,北至兴庄河,西至沈海高速公路—长深高速公路—蔷薇河沿线,南至古泊善后河—烧香河一带,陆域面积966.86平方千米。

规划年限: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规划年限为2024-203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至2030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四、发展目标

构建双向开放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内畅外达集约高效的组团快联城市、绿色低碳的公交示范城市。

到2035年基本建成公、铁、水、空、管综合立体交通网,高水平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国际枢纽海港”;基本形成“双快”(快速路+快速公交)体系骨架,支撑城市组团发展;显著提升城市步行和非机动车设施水平,街道空间与出行品质得到优化;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集约高效、智慧低碳”的现代化高质量综合交通体系。

到2050年全面建成现代化高质量综合交通体系,实现“人享其行、物畅其流”。

五、主要规划方案

(一)区域综合交通规划方案

1、港口规划

连云港港定位为国际枢纽海港、沿海主要港口、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重要港口。规划至2035年形成布局完善、分工明确、发展有序的规模化港区,货物吞吐量达到5.5亿吨,集装箱运量达到1500-2000万标箱。建成由铁路、公路、航道、管道运输、皮带机运输等多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的集疏运体系。

2、铁路规划

(1)铁路线路规划

规划形成五向高铁网和五向普速铁路网。五向高铁网包括沿海高速铁路(青岛至连云港段)、连临城际铁路、连徐高速铁路、连淮扬镇铁路、沿海高速铁路(连云港至上海段)。五向普速铁路网包括青连铁路、连临铁路、陇海铁路、连宿蚌铁路、连盐铁路。

规划利用既有铁路富余运能开行市域(郊)列车。

(2)铁路场站规划

规划形成“一主五辅”的客运铁路场站布局。其中“一主”为连云港站,“五辅”分别为连云港东站、赣榆站、东海县站、灌云站和灌南站,预控连云港北站和花果山机场站。

规划形成“7+4+2”的货运铁路场站布局,即7个门户型、4个片区型、2个专业型货场。

3、航空规划

规划形成“1+6+N”的航空枢纽布局,包括1处运输机场,6处通用机场,N处其他类型机场。

至2035年花果山机场将建成国内区域干线机场,国际机场。推进机场扩建,飞行区指标达到4E,完善航线布局,补强货运短板,提升集疏运能力。规划建成6处通用机场,其中东海县、连云区、灌南县3处综合型通用机场,赣榆区、海州区、灌云县3处特色型通用机场。鼓励在全市适宜的地点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直升机场或水上机场。

4、公路规划

(1)高速公路网规划

规划形成“五纵两横三联”高速公路网络,其中“五纵”为长深高速公路、沈海高速公路、临盐高速公路、临海高速公路和盐洛高速公路北延,“两横”为连霍高速公路、连宿高速公路,“三联”为东疏港高速公路、赣榆疏港高速公路和北疏港高速公路。

(2)干线公路网规划

规划形成“十一纵、九横、八联”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总里程达到1700公里,重点提升中心城区与县城、县城与重点特色镇之间的覆盖与衔接效率。

(3)农村公路

高标准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加强县乡村(户)道路连通,推进村组连接道路的建设。打造“一县一品牌、一区一特色”的连云港农村公路特色品牌。

5、内河航道网规划

全面提升航道等级,规划形成“三横两纵”的主骨架航道网络,规划航道里程475.73公里,重点推进内河航道网通港达园,提高内河航道服务港口和产业的能力。

(二)枢纽体系规划

市域规划形成“4+5+N”综合客运枢纽体系。其中4处主要综合客运枢纽分别为连云港站枢纽、连云港港口国际客运站枢纽、花果山机场枢纽、连云港北站枢纽(预控);5处一般综合客运枢纽为连云港东站枢纽、赣榆站枢纽、东海县站枢纽、灌云站枢纽和灌南站枢纽;N处一般客运枢纽为公路客运、市域郊铁路、城乡公交等站点。

市域规划形成“10+7”货运枢纽体系。其中10处多式联运型货运枢纽分别为中哈(连云港)物流中转基地、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连云港)项目、空港物流园、徐圩新区多式联运中心、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混矿中心工程、连云港中外运港口化工物流项目、赣榆临港综合物流园、灌河港区物流园、东海铁路物流园;7处通用集散型货运枢纽分别为徐圩新区化工品供应链一体化服务基地、连云港港口冷链物流中心(一期)工程、灌云经开区物流园、杨集物流园、东海电商产业物流园、东海经开区物流园、灌南物流园。

(三)城市道路系统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七主七联”快速路网,支撑组团城市发展。其中“七主”分别为临洪大道、港城大道—科苑路—瀛洲路、秦东门大街—徐新路、大港路—S242、新光路—海滨大道、怀仁路、长深快速路;“七联”分别为宋庄立交连接线、汇晶路、G310、盐河路南延、凌州路—新浦大道、海青路—东风路、G204赣榆城区段—赣榆南环路。

中心城区规划“五十横三十二纵”主干路网。进一步加密和完善次干路网,加强与主干路布局的协调。根据用地性质和功能分区加密城市支路,完善微循环路网。

(四)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贯彻公交优先理念,以中低运量公交为骨架,常规公交为主体,社区微巴、定制公交、旅游公交、共享电动/自行车为补充,场站和专用道为支撑,打造层级分明的连云港特色公共交通系统。打造高品质、中运量、低成本骨干公交覆盖主要公交廊道,支撑组团城市发展;打造高灵活、广覆盖、数字化常规公交系统,承担组团内微循环、骨干公交接驳功能;打造立体化、配建制、集约化的枢纽体系,保障公交场站用地,提高公交场站综合开发水平和土地利用率。

(五)静态交通系统规划

根据中心城区不同区域的用地和交通特征,划定一类区(重点补缺区)、二类区(协调发展区)、三类区(宽松供应区)三类停车分区。通过停车分区,实施差别化的停车供给和需求调控策略,实现以静制动、动静协调的停车发展理念。规划112处路外公共停车设施,提供约1.6万个泊位。

(六)步行和非机动车系统规划

依托城市道路布局,打造通勤步行网络和非机动车网络,依托山水海滨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具有连云港特色的休闲慢行系统。优化步行和非机动车过街设施布局。推广完整街道设计理念,提升街道空间品质。

(七)货运及物流交通规划

构建“物流园—城市物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现代化三级物流体系,依托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主干路打造三级货运通道体系,构建便捷畅通的货运道路网络。中心城区设置限货区,减少货运交通对城市的影响。

(八)交通管理与交通信息化

通过交通需求管理和交通系统管理,建立综合交通管理协调机制,适时推进综合交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交通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建立综合交通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基础设施层、数据融合层、应用支撑层、智慧应用层和门户层的构建,打造连云港市交通信息化平台。不断提高交通管理信息化水平,在建立道路交通流量采集信息平台、停车管理信息平台、公共客运交通管理信息平台、货运及物流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加强各种交通管理信息数据的融合,以交通指挥中心和交通运输信息平台为基础,建立综合交通管理信息一体化平台。

(九)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区域交通协调机制,开展制度建设研究,分层次、分阶段的组织交通规划编制工作。

2、加强实施管理,建立健全规划动态监测、评估与修订机制,优化规划传导路径,重点项目提级管理。

3、加强要素保障,完善交通资金投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等。

(十)意见反馈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2日-12月23日。

联系电话:0518-8540810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基础设施处)。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材料送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基础设施处。本材料是为方便公众了解规划方案、提出反馈意见而制作的参考性文件,不作为法律文件使用,法定规划以最终批复的规划成果为准。

来源: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