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闖陸領海 賴清德用兩國或兩岸要回漁民?
澎湖籍渔船大进满88号2日晚在金门东北角海域捕捞小管,遭大陆海警船逼近、强行登检带走。图/民众提供
金门翻船事件139天后,我方渔船「大进满88」在大陆领海内涉嫌违法补鱼,被对方海警执法扣回。不到半年,一来一往闯禁区,但两岸情势已恶化到摊牌阶段,今非昔比。惩独不手软的习近平、反中不顾人民的赖清德,一个多月内已在主权问题交锋多次。不知这回赖清德是要以「两国」,还是「两岸」来和对岸交涉要人。
海巡署这回在第一时间坦言案情,「大」船触犯两红线:进入中国领海,在休渔季捕渔。
故作无辜的船东宣称该处是传统渔场,不知为何就被带走。渔业署更宣称,案发处是「两岸共同捕捞区域」。但中华民国从来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协商「共同渔场」,至于渔民所谓传统渔场,又是依据哪条法律保障呢?
赖清德振振有词,两国互不隶属,台湾除了统促党都是台独。如果总统没错,那就是船东和渔业署敌我不分。海巡署和渔业署希望对岸秉持过去「一中各表」时期的谅解,重拿轻放,发言矛盾首鼠两端。例如,海巡署新闻稿称对方「中国」,却称要由陆委会、渔业署透过「两岸管道」协洽中方。短短几句,充分显现,赖清德喊两国论理直气壮,但出了事,一线官员却师出无名。
值得关注的是,大陆会以何种罪名处理「大船事件」。如果主张「一个中国」,就没什么越过领海线的问题。昨晚,海巡署船艇紧追「大」船闯入中国内水,对方并未驱离拿捕,只喊话「勿干扰」,双方都没踩政治红线。
不过,就算只追究禁渔期捕捞,事态也未必能如过去好说话,缴罚款就能了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8条,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还可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没收渔船。构成犯罪者,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最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航迹图,「大」船至少从6月25日就出现在当地海域,其间曾返澎湖,随即又出港赴案发地。案情可重可轻,但关键是政治气氛。0214金门翻船事件至今还被我「司法程序」拖着,主张要司法先厘清真相才能究责的管碧玲,还在赖政府任事,坐视两名福建渔民躺在金门殡仪馆,无法入土为安。中国也有司法程序,不知赖政府有何立场叫对方快放人。
不知怎的,在台海点火引战的赖清德和管碧玲,出事后都人间蒸发了,让举国「九成台独」好不失望。总统三天前才说要保护2300万人身家性命安全,怎么才一艘渔船被扣,人就躲起来了。船长家人和全民都很关心,政府究竟是要用「两国」还是「两岸」的名义,才能和对方谈判救人。赖总统可别让全船渔民和金门「躺着的两位」一样,都被无情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