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戶用公立殯葬免費? 內政部:地方多保留態度
内政部提醒,近来殡葬服务相关商品衍生的消费纠纷频传,纳骨塔位或生前契约并非投资商品,提醒民众不要以投资心态购买。示意图,与本新闻无关。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审查俗称「艰苦人条款」的「殡葬管理条例」第21条之1修正条文草案,盼扩大适用范围至中低收入户。内政部指出,各县市多半认为现行低收入户免收已有财政负担,因此持保留态度,且可能造成重复补贴,须审慎思考。
「艰苦人条款」是指低收入户过世后,可免费使用公立殡葬设施火化及纳骨塔,国民党立委丁学忠、张嘉郡、许宇甄、罗廷玮,及民进党立委刘建国、伍丽华等人提案修法,皆提及适用范围应从低收入户,扩大至中低收入户。
内政部书面报告指出,政府有必要对经济弱势族群优先照顾,由于公立殡葬设施是由地方经营管理,经征询22县市政府意见,多半认为现行低收入户免收已有财政负担,对于扩大适用对象多持保留态度。
内政部提到,另依行政院主计总处意见,免费使用公立火化场及骨灰(骸)存放设施,与社会救助法第16条所订丧葬补助性质相同,造成重复补贴,应予避免,且应本择一适用原则办理,因涉及地方自治权责,宜由各地方政府审酌其财政状况办理。
内政部表示,根据卫福部统计,截至今年第2季,全国中低收入户人口数约26万2739人,已与低收入户26万3884人相当,如让其免费使用公立殡葬设施,势必对政府财政有一定影响,如何规划费用减免措施,仍须审慎思考。
此外,也有立委提案将「经各直辖市、县(市)政府认定家庭生活困顿、陷入紧急危难」纳入免收范围,内政部认为,社会救助法第21条已有急难救助金规范,尚能支应丧葬相关费用,倘修法予以免费使用公立殡葬设施,恐有资源重复补助之虞。
针对立委提案增列「特殊境遇家庭者」免收费用部分,内政部指出,依卫福部统计,截至今第2季为止,特殊境遇家庭人口数约为3万4322人,但此类家庭系以个案状况认定,数量各年变动幅度较大,政府尚难事先推估编列补助经费,且现行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条例提供之「紧急生活扶助」,已可支应丧葬费用,建议回归该条例或循其他社会救助途径协助。
至于立委提案中提及「其余所需经费,必要时由中央政府编列预算补助。」,内政部表示,除社会救助本属地方自治权责外,因各县市基本生活费条件不一,计算低收入户及中低收入户之标准不同,除事先估算并编列中央配合经费实有困难外,亦涉及财政纪律法相关规定,允宜征询行政院主计总处及财政部意见。
公立殡葬设施示意图。图/桃园市民政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