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不应受核武威胁 中方促以色列尽快加入《禁止核武扩散条约》

中方:中东地区不应受核武器威胁,以色列应尽快加入《禁止核武扩散条约》。(大陆常驻维也纳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

中国大陆常驻维也纳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网站消息,维也纳时间22日,中国常驻国际原子能总署代表李松率团出席国际原子能总署11月理事会,就以巴冲突和以色列核问题发言强调,中东地区不应受核武器威胁,以色列应尽快加入《禁止核武扩散条约》。

李松表示,迦萨地区的冲突已持续一个多月,中方一直积极劝和促谈,积极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积极推动停火止战。上周,中方作为联合国安理会轮值主席,主持通过了安理会第2712号决议。本周,阿拉伯、伊斯兰国家外长联合代表团访中。昨天,习近平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关于以巴问题的特别视频峰会,强调指出当务之急是立即停火止战,避免更为严重的生灵涂炭;要保障人道主义救援通道安全畅通,向迦萨民众提供更多人道主义援助,停止针对迦萨民众的集体惩罚;国际社会要拿出实际举措,防止冲突扩大、影响整个中东地区稳定。解决以巴冲突循环往复的根本出路是落实「两国方案」。不公正解决巴勒斯坦问题,中东就没有持久的和平稳定。中方呼吁尽快召开更具权威性的国际和会,推动巴勒斯坦问题早日得到全面、公正、持久解决。

李松强调,中东地区不应受到核武器威胁,这是地区国家的普遍呼声。中方一贯积极支持中东地区国家推动建立中东无核及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的努力。当前有关事态发展加重了国际社会对以色列核问题的关注。这个问题应在《禁止核武扩散条约》和国际原子能总署架构内予以更大重视,开展严肃认真的讨论。

以色列应尽快以无核武器国家身份加入《禁止核武扩散条约》,并将其所有核设施置于总署全面保障监督之下。有关地区国家及核武器国家应切实承担责任,参与到联合国架构内建立中东无核及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进程中来。中方鼓励各方加大外交努力,通过对话协商找到解决方案,为维护国际核不扩散机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维护中东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