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欧融资基金 创造互利

国发会表示,中东欧融资基金贷款总额度为10亿美元,用罄为止,额度不回补循环,符合中东欧融资基金目标之中东欧当地企业或我国企业皆可向输银或就近向我国驻中东欧的各馆处洽询。该专案自宣布后,收到相当热烈的回应,咸信对于促进我国与中东欧国家彼此之间的产业、经贸以及科技的多元合作与连结,创造互利互惠的成果,产生促进的作用。

输银受命执行「中东欧融资基金」迄今,除配合我国驻立陶宛等外交部驻外馆处办理开发案源及访洽厂商等相关事宜,积极受理各项潜在案源外,后续配合输出入银行获捷克国家银行核准设立的布拉格代表人办事处即将于本年度第四季正式开业,届时亦可就该基金办理的相关事项,接受客户的洽询。

输出入银行隶属财政部,为百分之百国营专业政策性银行,致力配合政府经贸政策,在各新兴及政策地区市场推广并提供我国企业完整金融服务,包括办理各项中长期输出入融资、保证、输出保险及转融资业务,提供我国厂商所需金融支援,协助国内厂商拓展对外贸易与投资,分担贸易风险。

国发会指出,该基金透过输银担任执行单位,持续优化各项作业流程,以提供完善金融服务,期促进我国与中东欧国家进行产业及经贸合作,协助推动实质合作案件,深化经贸连结效益,拓展双方企业合作商机,共创互惠友好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