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身障者常有擦挫伤 揪出女看护恶行!辩无力搀扶下场曝

▲1名印尼籍女看护去年受雇来台照顾平镇区1名极重度身障者,未料却被雇主发现身障者经常出现伤痕,调阅监视器发现其恶行后报警提告。(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桃园市印尼籍女看护去年8月受雇来台,在平镇区照顾1名极重度身障者生活起居,未料雇主发现身障者身体经常出现不明伤痕,雇主经调阅监视器发现女看护在照顾过程经常放任身障者摔倒,甚至还刻意转动监视器镜头企图无法拍到身障者,雇主向仲介告知报警提告,但女看护依然故我,雇主愤而报警提告,女看护自觉事态严重趁机逃逸;桃检复讯时,女看护涉及连续性伤害,犯行明确,侦结依伤害罪嫌将女看护提起公诉。

检警调查,26岁的印尼籍女看护去年申请来台担任看护工,于8月1日间受雇在平镇区照顾1名极重度身障者,照顾身障者包括饮食、盥洗等生活起居,未料女看护照顾未久即失去耐性,雇主经常发现身障者四肢出现不明擦挫伤势,甚至皮下组织出现明显瘀肿伤势,雇主在家中装设监视器,以了解原因。

雇主查看监视器发现,女看护多次在照顾时,放任身障者跌倒受伤而未扶起,女看护甚至将监视器镜头转向无法拍摄身障者之处,企图误导雇主了解真相,雇主于同年9月再度发现身障者身体出现多处新伤痕,提供仲介身障者伤势,并告知仲介需告诫女看护,未料女看护依然故我,雇主复于9月22日再度发现身障者右眼受伤,愤而向平镇警分局报案处理,女看护得知雇主报警后竟逃逸无踪,但仍被警方循线查获到案。

桃检复讯时,女看护坦承犯行,但辩称无力搀扶身障者才消极作为;仲介则指称,女看护多次要求更换雇主;警方则提供监视器画面佐证,检方认为女看护犯行明确,触犯刑法之伤害罪嫌且有连续密集时地实施,侦结依伤害罪嫌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