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我省6个集体和5名个人在列
9月27日上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会上,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352个模范集体、368名模范个人受到表彰,我省6个集体和5名个人在列。名单如下: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名单(安徽省)
合肥市瑶海区红石榴民族文化交流中心
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
淮北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淮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中共安徽省亳州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安徽省亳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沙塘路街道卜树集社区居民委员会
安徽省合作交流办公室(安徽省对口支援办公室)对口支援处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名单(安徽省)
吴成兵 铜陵市第五中学西藏班学生工作处主任
陈贤(女) 安徽开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钟晓晋(畲族) 中共安徽省宁国市云梯畲族乡委员会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夏志强 安徽省立医院高级经济师(现挂职任山南市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彭清清(女,土家族) 安徽省黄山市源芳乡宏昌木竹制品加工厂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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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社、安徽日报
责编| 顾盼编辑| 袁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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