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蜡瓶糖!缤纷色彩恐藏危害 台南市卫生局展开夜市及通路稽查

▲中国大陆近期爆红之「蜡瓶糖」产品色彩缤纷,其产品原料成分有「蜡」及色素糖浆,疑似食品中文标示不明或添加未核准使用之色素于我国贩售,台南市卫生局会同消保官展开各大知名夜市查核。(图/记者林东良翻摄)

记者林东良/台南报导

有关中国大陆近期爆红之「蜡瓶糖」产品色彩缤纷,其产品原料成分有「蜡」及色素糖浆,疑似食品中文标示不明或添加未核准使用之色素于我国贩售,台南市卫生局自9月18日起会同消保官展开各大知名夜市查核。

9月18日进行本专案首场-武圣夜市查核,现场未查获业者有贩售该产品(蜡瓶糖)情形,亦未发现有来路不明的中国大陆食品,后续卫生局将持续于夜市等通路查核,业者勿心存侥幸。

市长黄伟哲强力提醒消费者,购买糖果请选择向国内合法制造或输入业者购买,并仔细详阅中文标示成分。另近年来因气候变迁,蜜蜂数量减少,相形蜂蜡产量亦减量,消费者应考量产品价格合理性,勿购买来历不明及低价高档食品。

我国针对国内食品制造业于生产制造过程订定许多食品卫生安全相关规定,其中已有可供食品原料及未确认安全性尚不得使用之原料可供业者查询,「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其内容已规定色素使用品名、使用食品范围及限量与使用限制,并规定国内制造或国外输入之完整包装食品,均应依规定需中文标示,内容涵盖「品名」、「内容物」、「净重、容量、数量」、「食品添加物名称」、「制造厂商或国内负责厂商名称、电话号码及地址」、「原产地(国)」、「有效日期」、「营养标示」、「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及「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事项(如过敏原等)」等。

另对于输入业者要求于输入食品前应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30条规定向食品药物管理署申请查验并申报输入产品有关资讯,并由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于边境执行查验措施,以确保产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卫生相关规定。如贩售未经完成输入食品查验程序之食品,将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47条第14款规定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之全部或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业者之登录;经废止登录者,一年内不得再申请重新登录。

台南市卫生局长李翠凤呼吁,网路或实体店面贩售输入食品业者,请依规定贩售已完成输入食品查验之产品,并确认有完整繁体中文标示,如非实际产品输入者,应向上游供应商取得输入许可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其来源合法性,另请市民朋友若发现网路平台或实体店面贩售违法产品,可向台南市政府卫生局或1999台南市民服务平台检举,本局则将加强查核,以维护市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