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珠宝玉石鉴定所违反公平交易法 罚20万元

公平会

公平会于今(20)日表示,全民鉴宝媒体频道股份有限公司于网站使用「中华民国珠宝玉石鉴定所」名称招徕珠宝玉石鉴定、鉴价服务,以及开设鉴定课程制发鉴定师证书;并于网站宣称「珠宝玉石鉴定鉴价所 从全省法院、国税局、警政署到品保协会,都是委托GGL做最专业的鉴定」,并附上多张政府机关公文书照片等,对于足以影响交易决定之服务身分及服务品质为虚伪不实及引人错误之表示,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第4项准用第1项规定,处20万元罚锾。

公平会提醒,目前政府部门并未开办「珠宝玉石鉴定」相关职类技能检定。消费者若有鉴定宝石等级、价值的需要,应先确认发证的业者真实身分,避免认知错误。另业者于网站招徕业务应充分揭露善尽真实表示义务,避免消费者产生不必要的误解,才能彰显珠宝鉴定之专业与诚信,获得消费者真正的认同。

公平会表示,全民鉴宝公司网站内容整体予人印象为「中华民国珠宝玉石鉴定所」对外推展珠宝玉石鉴定、鉴价及相关鉴定课程等业务,且为全国性之机构,并有受政府机关委托实绩,专业值得信赖等。但经查证「中华民国珠宝玉石鉴定所」无登记商号,不具独立法人格,且冠以「中华民国」等全国性组织区域用语,有引起消费者错误认知「中华民国珠宝玉石鉴定所」为全国性社会团体进行非商业性质之活动,因而对该服务提供者之身分产生错误认知或决定;且网站刊登受政府机关委托鉴定案例,实际执行鉴定服务之事业为全民鉴宝公司负责人前成立之史丹佛企业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该2公司负责人虽相同,但属不同法人主体,全民鉴宝公司将他事业所提供之珠宝玉石鉴定、鉴价服务,作为自身之服务实绩,未善尽广告真实表示义务,有使相关消费者错误认知网站所载受政府委托之全部实绩皆为全民鉴宝公司之服务绩效,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第4项准用第1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