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案违规转让股权 NCC:明年拟修广电三法

NCC于6日委员会议决议,2024年预定修订法规,包括广电三法、网际网路视听服务法、及14个法规命令。图/本报资料照片

NCC于6日委员会议决议,2024年预定修订法规,包括广电三法、网际网路视听服务法、及14个法规命令。其中,广电三法(《广播电视法》、《有线广播电视法》、《卫星广播电视法》)的修法方向,重点在拉齐管制,频道、有线电视系统台等上层股东出现股权转让时,将齐一管制。

而中嘉上层股东未申报持股转让交易,以及三立电视台上层股东入股中嘉27%违反附附款,在修法前是否陷入没有法源依据、无法可罚?NCC副主委兼发言人翁柏宗表示,NCC委员交换意见后认为,受让人确有违反附附款、营运计划、协力义务等,委员会近期会讨论,不是没有处罚。

NCC强调,广电三法未来修法方向,重点在「拉齐管制」,现况《广播电视法》有关股权转让为许可制,但《卫星广播电视法》并无相关规定,另《卫星广播电视法》规定制播新闻节目需要事实查证,但《广播电视法》并未规范,未来朝向一致性规范,而广告时间目前规定亦不一致,未来也将齐一管制。

翁柏宗举例,2018年东森电视股权转让,65%凯雷持有、适用外国人持股,当时经济部投审会请NCC审议,另35%东森国际持有东森电视则直接卖给茂德公司未经任何审议,近期也有类似案例,明年修法会朝拉齐管制方向修改。

中嘉违反附附款部分,有关股权转让议题目前规范在施行细则,明年修法希望提升到母法层级。至于OTT TV专法,未来将朝维护消费者权益方向修法,针对Netflix、Disney+等平台业者如何管束,NCC近期已汇整跨国OTT TV业者意见。

针对新闻频道涉及反媒体垄断的精神,是否一并放入修法内容?NCC表示,尊重反媒体垄断的精神,但「媒多法」之前送至立院审查时,立院认知不同、亦同时讨论到媒金分离,这些议题各界都有很多不同意见尚待厘清,未来要以专法还是纳入广电三法修法,亦需待讨论。至于「网际网路政策白皮书」今年或明年发布,将待委员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