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坜燃藜第红楼暂列古迹 地主批粗暴
桃园市中坜燃藜第古宅与红楼遭文化局列暂定古迹,文资委员1日现地会勘,有地主痛批市府的做法太粗暴。(吕筱蝉摄)
桃园市中坜区燃藜第三合院古厝及附属建物红楼建于1910年,其中红楼为保留完整的殖民式洋楼建筑,因传出地主有意拆除,文化局在上月17日紧急公告为暂定古迹,228连假又发生有土地持分者拆建物事件,文化局1日邀集文资委员现地会勘,有地主痛批市府仅凭「传闻」就将私人财产列暂定古迹,做法太粗暴不能接受。
文化局文化资产科长董俊仁说,燃藜第地号1467、红楼地号1468,因听闻地主有意卖地拆除红楼,认为该建筑有保存价值,主动在上月17日公告红楼建物与1468地号为暂定古迹,又因部分红楼建筑跨越1467地号,所以将该地一并列入暂定古迹范围,未料上月26日发生地主私自拆除1467地号上燃藜第右侧房屋,此举引发其他持分者错愕,紧急前往查看依文资法第20条第2项认定燃藜第建物有紧急状况,1日再追加该建物为暂定古迹公告程序。
他说,文资委员主要勘查红楼与燃藜第文化资产价值,后续程序最迟要在1年以内做出决定,结果有可能是撤销暂定古迹公告,将持续探询所有地主意见。
燃藜第古厝与红楼为刘氏家族所有,两边土地相加847坪持分人共有148人,其中红楼建物所有权人仅1人,且土地持分就有347坪,他从美国赶回台湾出席文资审查会,表示自己的财产因为市府不知从哪里听到的传闻,突然遭公告为暂定古迹,这样的做法太粗暴让他十分错愕。如果政府要将他财产列为古迹,应该要以市价向他购买才对。
燃藜第重建委员会总干事刘邦巨则说,整件事期盼宗族和谐,但也要顾虑大持分人意见,当初宗族有协调若将土地卖出,持分多的人要捐出30%所得作为燃藜第公厅迁建经费,彼此都有共识,近年来开了很多次会朝这目标进行也有进展,未料燃藜第及红楼突然被列暂定古迹,近日又发生有人偷拆建物,未来若真的列入历史建筑或古迹,希望市府能给予地主适度补偿,也能保存祖先留下来的珍贵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