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晶員工休假爭議 經部:持續協助光電發展
经济部表示,将持续协助国内光电产业及能源发展。联合报系资料照
中美晶(5483)「预支」特休惹议,经济部昨(13)日回应,将持续协助国内光电产业及能源发展,并强调,针对国产的光电高效能模组,在趸购费率上设计有加成机制,与国际同步接轨。
经济部指出,对于大陆制的光电模组则是禁止进口,因此,将持续针对国内模组进口商进行查访,配合海关盘查,以防止洗产地的情况。
同时,劳动部昨日已函请公司所在地主管机关(宜兰县政府、竹科管理局)实施劳动检查,要求五日内将查察结果函复劳动部,以维护劳工权益。
劳动部指出,有关报载中美晶迳自排定劳工特别休假,且年假不够还须「预支」等情形,依据劳动基准法第38条规定,特别休假期日是由劳工依其意愿排定之,雇主不得为了因应景气因素,强迫劳工排定特别休假,更不能要求劳工因此必须预支次一年度特别休假。
劳动部并强调,如经查证属实,违反者可裁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100万以下罚锾,并公布事业单位的名称并限期令其改善;届期未改善者,应按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