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抽查玩具近1成5不合格 要求限期改善

中市府今天1月至今共抽查73件玩具,其中共有5件不合格,要求业者改善。(经发局提供/张亦惠台中传真)

4月4日儿童节快到了,不少爸妈会带小朋友到店家买玩具,玩具厂商也不断推陈出新,品项琳瑯满目。中市经发局自今年1月起持续抽查,至今抽查73件玩具,其中5件不合格,不合格率近1成5,要求业者限期改善,否则将依违反商品标示法查处2万到20万元罚锾。

经发局表示,自今年1月起,经发局持续办理玩具商品抽查,截至目前已抽查73件,其中5件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的主因包含「不符规定态样为玩具名称」、「材质明显和实体玩具不相称」等,皆已要求业者限期改善。

经发局也提醒,家长在选购儿童玩具时,要注意购买附有「商品检验标识」及「完整中文标示」的玩具商品,若业者标示不清、贩售未标示商品检验标识的玩具商品,经查获若业者在限期内未改善,将依《商品标示法》查处2万至20万元罚锾。

经发局指出,玩具属应施检验玩具范围,须依国家标准 CNS4797「玩具安全」进行检验并贴附「商品检验标识」。家长选购及使用玩具时,勿让孩童将玩具放入口中啃咬,以免摄入塑化剂;玩具附件的提绳、电线不可过长,以免小朋友使用时发生绕颈危险;使用玩具后,应保持洗手习惯,勿将非适用年龄玩具给幼童玩耍,才能买得开心,玩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