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函请中央放宽登山投保资格
消防局指出,为保障登山客权益与安全,节省国家资源,台中市订定「台中市登山活动管理自治条例」,7月份经市议会三读通过,现正送行政院核备中。有登山团体希望该条例保险制度更完善,且限制进入未开放山域及步道,恐影响学者调查旧步道、部落的学术需求。
消防局表示,已函文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建议修正登山保险保单条款,放宽投保资格,取消5人以上时可投保条件,提高紧急救援费用达100万元,在合约保险金额范围内由保险公司给付,减轻登山客负担并保障安全。
关于限制登山客进入未开放山域及步道,消防局说明,依中央国家公园法第十10条、人民入出台湾地区山地管制区作业规定第8条、第9条及相关法令,登山者应依法令申请入园、入山许可,并依登山计划书进行登山活动,未开放之山域步道禁止进入及自行开辟路径,但为避免紧急危难者,不在此限。
消防局强调,条例研订目的并非限制国人登山或阻碍学术研究,而是基于保护登山客安全,若有学术研究或其他目的,可依法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