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警空气枪实验室 下月启用
台中市警局斥资百万、耗时2年成立「空气枪实验室」,将从12月开始正式启用,刑事鉴识中心主任柳国兰(左)与鉴定人员操作标准靶枪试射情形。(警方提供/王煌忠台中传真)
空气枪枝犯罪情形日益见增,而枪枝杀伤力鉴定,必须送法务部调查局或刑事局,耗时2到3个月才能取得结果报告;为提升空气枪枝鉴验效率,台中市警察局历经2年筹备,斥资百万及鉴定人员培训,打造中部首间「空气枪实验室」,将在下月启用,从案件受理到鉴定完毕制发鉴定书,时间大幅缩短在2周内,有效提升空气枪犯罪侦审效能。
目前全台受理空气枪鉴定实验室,分别为法务部调查局、刑事警察局,县市部分则有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及新竹县警察机关,均位于北部地区,导致中南部警方查获空气枪枝后续鉴验,旷日费时。
有鉴于此,台中市警局斥资100多万建造空气枪鉴定实验室,采用美国OEHLER MODEL57红外线感应测速仪,配置3道红外线感应光匣,以红外线侦测涉案枪枝击发弹丸通过光匣时间差,并换算为弹丸单位面积动能,实务上若枪枝测得弹丸单位面积动能超过20焦耳/平方公分,即认定枪枝具有杀伤力,依鉴定结果作为检方起诉、声押,及院方判决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依据。
台中市警局刑事鉴识中心表示,以往中警缉获不法空气枪枝,需每周派人专车持送刑事警察局理化科进行鉴定,鉴验时程需耗费2至3个月,台中市成立空气枪实验室后,能大幅缩短鉴验时效,针对辖内查获之空气枪,从案件受理到鉴定完毕制发鉴定书,时间能缩短到2周内,及时提供专业鉴定结果,可提升空气枪犯罪侦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