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时社论》民进党打认知战 作贼喊抓贼
民进党宣传能力高强,在野时批斗政府施政,制造反中情绪,让人民仇视国民党,同时宣扬自己爱台湾、护主权,靠着弥天盖地的认知作战取得政权;执政后更利用国家资源,大大提升认知作战能量,形成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明里暗里的交叉火网,打造出强大的认知作战能力,几乎攻无不克。
令人惊叹的是,这个耽溺于认知作战的政党,自己打人却大喊救人,指控中共对台进行「隐密的大规模认知作战」,宣称要「防范境外敌对势力渗透干预」,「确保国家安全及社会安定」,因而广布法网,修订「国安五法」后犹感不足,又增订《反渗透法》,现在又说《反渗透法》执行功效不彰,必须修得更严密、更严峻。
媒体报导,国安单位认为,红色渗透早已深入台湾各阶层及领域,包括政治参与及媒体资讯的渗透、关键技术窃密等,透过散布虚假讯息,对台展开认知作战,因此《反渗透法》适用范围有必要扩充至各领域,应对「受中共境外势力指示散布不实讯息」加重刑责。当局责成相关机关与立法院民进党团沟通协调,再决定由党团或政府部门提出修正草案。
民进党在2020大选前夕,以防卫民主为理由,动员全党力量制订《反渗透法》,但施行至今并未查出任何受渗透源指使而配合行事的案例,显示制定法律的动机是政治性考量,才会赶在总统大选前仓促立法,不惜违背程序正义,只办一次公听会就跳过委员会讨论,迳付二读并草率三读通过。事实证明,《反渗透法》的真正目的是制造肃杀气氛,掩护民进党的反中竞选策略。
《反渗透法》从制法到施行公告实行,学者、台商组织与社会各方人士抗议不断,主要就是其中的定义争议太大,且含糊之处所在多有。例如《反渗透法》第二条规定,对「境外敌对势力渗透来源」之定义为「敌对势力设立或实质控制之各类组织、机构、团体或其派遣之人」。但大陆学者、官员基本都是共产党员,符合「敌对势力派遣之人」的标准,依法与这些人接触的台湾人都符合「被渗透」要件,都可以入罪,这不是实质禁止两岸交流吗?
又如《反渗透法》中明定「不得受渗透来源之指示、委托或资助」,但何谓「指示、委托或资助」,解释的弹性范围很大,可以阻绝台湾各类人士与对岸交流,也可以基于政治目的任意入人于罪;若要修法,应是针对这些法义不明与过度严苛之处调整改善,而非在模糊之处添加模糊,在严厉之上益增严峻。
民进党政府对于各方疑虑充耳不闻,辩称没有犯法就毋须担心,殊不知人民面对严刑峻法及公权力必然心存恐惧,万一遭到侦办,即使最后不起诉,但一连串的司法调查、侦办、跑法院就被整惨了,为了避免麻烦,避免被栽赃诬蔑,自然而然会严于自我审查,由此而产生的寒蝉效应与两岸民间交流的障碍显而易见,无疑是对自由、人权的潜在伤害,与民主的进一步倒退。
王炳忠等被控触犯《国安法》发展组织罪,台北地院认为主张统一是宪法保障的权利,其行为对国家安全没有明显且立即的具体危险,判决无罪。2020大选前,民进党政府大张旗鼓指控香港商人向心夫妇涉共谍案,台北地检署历经1年多却查无实据,只得改以「洗钱罪」起诉,连续两个炮制的「共谍案」糗遭打脸,可见立法过度宽松对人权的伤害。
明年又要选举,民进党食髓知味,又要修法。这次修法的重点仍然紧扣资讯战与认知战,矛头对准异议媒体与特定立场人士,企图以严刑峻法威吓他们,藉规范行为的扩大与罚则更严厉产生寒蝉效应;压制他们的传播行为,消除一切可能的「杂音」,让民进党的认知战更得心应手。
检视《反渗透法》原有条文及拟增修条文,最大问题是对于渗透源和违法行为的界定太过模糊,留下太大的罗织空间,行政机关及法院可以轻易陷人与媒体于不义。号称民主的台湾,却不断自我侵蚀民主的根基,还有什么资格嘲笑大陆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