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性骚案 最常发生在办公场所

中市2023年受理性骚扰及行政申诉案件共521件,案发地点以办公场所占14.2%最高。图为妇幼警察队拍摄性骚扰防治宣导影片。(警方提供/陈淑芬台中传真)

性骚案最常发生在哪里?台中市警局妇幼队3日表示,台中市警局统计,去年共受理521件性骚扰案,案发地点以办公场所占14.2%最高,性骚扰态样则以趁机亲吻、拥抱或触摸胸、臀等身体隐私部位,占69%最高,被害人年龄以18至30岁占44%最高,双方熟识占70.1%。

去年掀起「Me Too」运动风潮,政府8月16日公布修正性平三法。台中市妇幼队队长许正懋表示,经统计发现,性骚扰两造关系多为熟识,甚至可能与工作、生活有紧密连结,容易导致受害者不敢发声求助,造成身心极大伤害,也让社会充满恐惧与不安。

妇幼队表示,台中市警局2023年受理性骚扰及行政申诉案件共521件,被害人年龄以18至30岁占44%最高,女性被害人占90.5%,至于两造关系则以熟识占70.1%最多;案发地点在办公场所占14.2%最高;性骚扰事件态样分析,则以趁机亲吻、拥抱或触摸胸、臀或其他身体隐私部位占69%最高。

妇幼队指出,新修正性平三法将自113年3月8日施行,为强化「有效」打击加害人的裁罚处置,增订权势性骚扰类型,针对受监督、照护、指导之人利用权势或机会性骚扰者,加重相关处罚。

此外,为保护被害人权益,也延长性骚扰申诉时效,一般性骚申诉时效为知悉事件起2年、自事件发生起5年;权势性骚的申诉时效为知悉事件起3年,自事件发生起7年;性骚若发生于未成年时,申诉时效为成年后3年,若是雇主性骚,被害人得于离职后1年,自事件发生起10年内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