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存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等不符合规定行为,被处以出具警示函
2024年6月18日,山东证监局公告,对中泰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该公司有员工存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未担任投资顾问岗位的情况下私下向未与公司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的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和具体股票买卖推荐。另有员工通过个人微信向客户发送融资融券业务资质评估问卷答案、创业板权限知识测试答案和科创板权限知识测试答案。此外,中泰证券存在未及时将个别投资者证券账户北京市场的交易佣金比例告知投资者的情形,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上事项,反映出公司的合规管理不到位,违反了相关法规的规定。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