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海原县政协原副主席马天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卫市委批准,中卫市纪委监委对海原县政协原副主席马天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天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纪法观念淡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无视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收受他人财物,安排管理服务对象为其装修房屋,借用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将手中权力变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马天科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卫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卫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马天科开除党籍处分;由中卫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