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宝案 朱国荣判16年 辜仲谅无罪确定

弃5亿元交保金逃亡遭通缉的国宝集团总裁朱国荣,最高法院12日依内线交易等罪将朱判刑16年,没收犯罪所得1亿8036万余元确定。(本报资料照片)

辜仲谅被诉侵占中信金控资产,涉犯背信及洗钱罪,因罪证不足,12日判决无罪定谳。(本报资料照片)

弃5亿元交保金逃亡遭通缉的国宝集团总裁朱国荣,与女助理林桂馨,2013年起利用中信金控并购台湾人寿保险的重大消息进行内线交易及炒股,最高法院12日依内线交易等罪将朱及林各判刑16年及10年,没收犯罪所得1亿8036万余元确定,同案时任中信银行董事长辜仲谅、中信金控财务长张明田,被诉侵占中信金控资产,涉犯背信及洗钱罪,因罪证不足,判决无罪定谳,中信国宝弊案官司落幕。

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求偿,请求法院判决辜仲谅、张明田给付1亿1755万元,因2人获判无罪确定,最高法院判决附带民事赔偿请求驳回,辜及张免赔确定。

中信金昨日表示,尊重司法判决结果,对于所有同仁全数获得法院证明清白,同感欣慰。

检方起诉,朱国荣及林桂馨利用掌握中信金并购台湾人寿保险的重大消息,大量购买台寿保股票获利逾1亿元,又炒作龙邦国际股价。辜仲谅与他的前妹婿陈俊哲(遭通缉)等人,在2004年至2007年间,以中信金控旗下中信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不良债权名义,将中信金控资产透过中信商银香港分行及台湾总行,层层转汇至境外公司及陈俊哲等人帐户,侵占3亿美元。

辜仲谅被诉为了确保中信金并购台寿保,安排中信人寿放款给朱国荣,等待金管会核准并购,由中信人寿以超乎行情价,买下国宝集团所有的房产担保品,让国宝获利,但中信损失1亿余元。且辜将红火案中出售结构债的部分款项2957万美元汇出,涉嫌洗钱罪。

辜、张等中信人员,历审都判决无罪,检方提上诉后,昨日遭最高法院驳回,朱国荣及林桂馨则被最高法院依内线交易等罪各判刑16年及10年,中信国宝弊案官司落幕。

另朱国荣涉嫌在2018年炒作松岗资产管理公司股票,将股价由28.5元一路炒至53元,获利1.2亿元;同一时间前股市老师郑光育透过网路散布讯息炒高松岗股价至94.4元,检方依违反证交法起诉朱及朱的助理林桂馨等人,台北地方法院12日认定不法所得为4700万元,依高买证券罪判处林桂馨有期徒刑4年、郑的友人沈振东,判刑1年10月,缓刑3年,向公库支付50万元。朱国荣及郑光育则弃保潜逃,2人都被通缉。

朱国荣还涉及炒作龙邦股价,高院依高买证券罪判囚8年,没收未扣案犯罪所得2868万余元,去年最高法院认定犯罪事实有待调查厘清,撤销发回高院更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