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内控疏失 金管会开罚200万
金管会指出,薛香川担任建兴电(8008)独立董事期间,同时身兼中信金(2891)旗下台彩负责人并在中信银、中信金身居董事,不过,金控未即时申报并建档,使得中信银与建兴电于100年1月7日以及同年2月8日与建兴电承作两笔各200万欧元的远期外汇交易,未经过董事会重度决议,违反金控法规定,核处200万元。
金管会表示,根据规定,银行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从事交易单笔金额超过台币500万元以上者必须经董事会重度决议,依金控法规定,以上情况可核处200万元-1000万元罚锾,对此,开罚中信金200万元。
此外,金管会也已请中信金及中信银以该案为制造案例,向其他新任负责人(董事)进行宣导,并再行研拟及早发现负责人漏未报申报情事的强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