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选会组织法修正草案过关 改由内政部办理政党补助金

中选会机关照。(中选会提供)

行政院会今通过中选会组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未来将改由内政部办理政党补助金

中选会表示,《中央选举委员会组织法》于2009年6月10日制定公布,定自同年7月1日施行。配合《公民投票法》的规定全国性公民投票主管机关为中选会,负责法令的订定、修正、废止及执行。另依《政党法》第2条、第22条及第45条规定,政党补助金的拨给,改由内政部办理。

为此,配合《公民投票法》与《政党法》规定,修改《中选会组织法》的立法目的与掌理事项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