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察组:江苏两市污水处理不到位,存在污水直排、溢流

2024年11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江苏省发现,徐州市、泰州市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缓慢,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不够到位,存在污水直排、溢流等现象。

基本情况

主要问题

一是污水管网建设改造缓慢。2022年6月,江苏省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明确管网修复改造与建设计划,扎实推进项目实施。督察发现,徐州市应于2023年实施的69个管网建设项目,至今有45个未开工,应完成的21个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实际仅完成7个。徐州市对管网缺陷和混接错接等问题日常管理和维护还不到位,2019年以来排查的5408个混错接问题整改比例不足50%,2022年排查发现的大量管网缺陷至今仅完成修复40%。受此影响,2024年以来,主城区8座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均未达到100毫克/升,其中5座未达省有关部门明确的浓度提升目标,开发区、荆马河和大庙污水处理厂还未经检测虚报生化需氧量浓度数据。

原因分析

徐州市、泰州市对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存在短板,一些河流水体污染较为突出。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责编|张鑫     编辑|刘丰

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