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前执行长徐汉贪2700万 否认犯行又串证延押两个月

专案小组侦办中油前炼制事业部执行长徐汉收贿案,今年1月在徐汉的办公室内找到2700万元现金。(本报资料照片)

中油前炼制事业部执行长徐汉因为违反贪污治罪条例,但他在接受庭讯时矢口否认犯行,还指出有共犯透过关押同房要他承担责任。桥头地院审理后,裁定徐汉自今年8月25日起延长羁押两个月,并禁止接见通信。

专案小组于今年1月在徐汉的办公室内找到2700万元现金,法官审理后认为徐汉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4 条第1 项第3 款购办公用器材、物品、浮报价额及舞弊罪,同条例第4 条第1 项第5 款对于违背职务行为收受贿赂罪、同条例第5 条第1 项第3 款对于职务上行为收受贿赂罪等。

法官认为徐汉有逃亡之虞,并与其他共犯勾串或串证之虞,有羁押的必要,桥院于今年5月26日,依刑事诉讼法第101 条第1 项第2 款、第3 款规定谕知羁押在案。

由于徐汉的羁押期间即将届满,经法官讯问,徐汉仍矢口否认犯行,法官讯问陈姓与黄姓等共同被告共19人,及讯问36名证人后,以及审阅监视器画面等多项物证,且徐汉在移送桥院时,在囚车上还要求同案被告更改口供,陈姓被告对此指证明确。法官认为徐汉有勾串共犯与证人之虞,因此裁定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