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前球星和小三全裸被抓奸竟没事 原因超傻眼
▲中华职棒前球星王传家(左)遭妻子控告与杜姓女子通奸。(图/镜周刊提供)
图、文/镜周刊
《刑法》通奸罪的构成要件,是以「性器接合」为必要,诸如男女脱光光在床上、一起洗澡、一起在房间内传出性爱呻吟声,都不构成通奸罪,除非窝里反或生了小孩,否则很难定罪;但在《民法》上,不必证明性器接合,只要能证明有牵手、亲吻或同处一室等行为,被害的一方即可以配偶权受损为由,取得民事赔偿或在离婚诉讼中当成有利证据。
中华职棒退役球星王传家遭本刊踢爆偷吃杜姓女球迷,王妻捉奸拍下丈夫与杜女全裸共处一室影片提告后,台北地院审理认定,《刑法》通奸罪违宪,且影片是违法入侵住宅取得,不能当证据,能当证据方只有王妻证称有听到屋内呻吟声,但承审法官林孟皇认定,这也无法证明被告有性器接合,判王传家及杜女无罪。
王妻捉奸不仅无法将对方定罪,自己还因拉开杜女盖在身上的棉被,强拍杜女裸体照片,反遭依强制罪判有罪,相关的案例不少,当时若王妻将搜集丈夫与小三往来及在房内呻吟等事证,不去拉杜女棉被,提告民事求偿,自己不仅不会遭判刑,获判赔的机率应很大。
另曾有林姓游览车司机与卓姓女导游出团时,卓女在旅馆内替林某口交10秒,因双方未发生性器官相结合,通奸罪获判无罪;但民事部分,但卓女与林某口交,已侵害林妻身为配偶的人格法益,判她赔林妻15万确定。
在同性婚姻合法后,如何才算性器接合,经常难以定义,但不论能否证明性器接合,《刑法》的通奸罪如何能保障同性婚及异性婚的圆满,在实务界引发了不小的讨论,性器接合举证不易,且刑事案件实务上,对证据要求严格,若通奸除罪化后,同性、异性配偶间婚姻的权利义务,将与日、韩等国,由民事诉讼途径获得保障。
更多镜周刊报导【通奸释宪掀底牌1】通奸除罪论战18年 大法官今给答案【通奸释宪掀底牌2】通奸未除罪 成约砲律师护身符【换妻换到戴绿帽3】玩过火不甩潜规则 她得菜花还不是最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