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骏/钱是税收,何谓「不相干的人,表决我的钱?」

▲健全的年金制度,保障老年的生活品质。(图/记者李玉梅摄)

文/朱骏

一个现代化社会必须要有现代化的年金制度为人民养老送终,不必多言。台湾的年金制度一直落后社会与经济的发展阶段甚远,这当然是历届政府的怠忽职守造成的,问题积累迄今,越来越严重恶化,再不处理将严重伤害台湾未来的发展,亦不待多言。现在既然处理这个历史遗留的严重问题,当然应该跳脱历史的局限性,要以今天的并且有前瞻性眼光标准处理,为理所当然,何须多言!

这个问题依目前的情况看来,最受到争议的是公教人员退休给付的部份,简单地说,一般认为公家体系的退休给付超过了适当的比例,也造成了国家财政沉重负担,有拖垮财政的风险,前考试院长关中也说过,这事不改革不行,问题之严重可见一斑。但是有一种说法,这种支付是国家与公务人员契约,受宪法信赖保护原则的保障。似乎理直气壮!真是这样吗?

人类时代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时代以进步的思想持续发展的信条应该高于宪法,这就是宪法会有应对新时代而常需修订的事实道理。如果当年的契约是因为军公教人员在当年生活困苦而做的特常殊设计,那么,时代进步了,当年的因素不存在时,契约与制度是不是应该相应调整才是合理的?若坚持不调整,不是当年的美意反而变成了今日阻碍时代进步发展的落伍包袱吗?哪一个现代化国家的宪法是主张信赖保护落伍包袱的?

同时,宪法有平等权内涵,这种有关全民退休养老的制度是不是应该全国一盘棋才符合宪法平等权的内涵?看看西方民主先进国家,不都是这样吗?大陆的情况类似台湾,但也早已开始动手朝先进的做法整并迈进,台湾却对落伍的情境甘之如饴,这样的社会能有竞争力且持续健康发展吗?如果国家的公共资源明显朝向某一类人倾斜,这是平等吗?宪法可以对此种不平等提供信赖保护吗?一部纵容不平等的宪法能是现代化的进步宪法吗?采用此宪法之国家可能是现代化路上的进步国家吗?大家愿意台湾偏离现代化的进步道路方向吗?

说什么「让不相干的人,表决我的钱,这叫民主吗?」请问这里的「钱」来自财政税收,真是你的钱吗?说得好不脸红!哪一分不是来自社会共同经营的产出?这种不顾他人死活的强烈排他论调是民主社会该有的逻辑吗?而此话竟从代表公教体系者的口中发出,这种教育人员能教出什么素质公民,可想而知!

没想到,21世纪台湾公教体系还有世袭罔替的封建利益思想,这是民主吗?当你的钱是不合比例地占有国家资源太多而且排挤别人的利益时,这是民主吗?原来你们的民主是「顺我者为民主,不顺我者非民主」!难怪台湾的教育与文官体系败坏久矣!其来有自!

有鉴于军公教人员对国家建设的特殊地位与作用,给予略为优裕的条件以为奖劝服任公职之资,本属合理,但亦应在全国一盘棋的设计下为之,照顾到大家共同的利益才不失合理。若坚持一枝独秀,在宪法平等权这关就过不去。社会的整合是不可能有人拿到一百分的,大家都只能忍受不完全满意,这个社会才有可能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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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骏,独立评论人,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