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新贵夫妇小房换大房 这原因无法重购退税
新竹市税务局表示,重购自用住宅除了可以退还土地增值税外,所得税也有可扣抵或退还税款的优惠。
但其中在,新购土地所有权人方面,土地增值税必须由出售土地所有权人重购新自用住宅用地,才符合退税条件。
至于所得税因配偶合并申报课税,所以无论新自用住宅用地是登记在自己或配偶名下,都能申请退税。
税务局说明,土地所有权人2年内完成房地买卖,重购土地移转现值超过出售土地移转现值,符合1.土地所有权人、配偶或直系亲属设立户籍。2.出售前1年内无供出租、营业行为。3.重购都市土地面积未超过300平方公尺或非都市土地未超过700平方公尺等自用住宅用地,即可向税务局申请退还土地增值税。
竹科新贵A先生出售原有自住房地,隔年购买新房地,并将土地登记于老婆名下,即使重购土地现值超过出售土地现值,并符合自用各项要件,因不符合同一人重购自用住宅用地规定,也无法申请退还土地增值税。
税务局提醒,于买卖自住房地时,如要申请退还土地增值税,出售地及重购地的所有权人必须为同一人,才有退税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