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 严管废污水排放 订自治条例
新竹县环保局在兴隆桥下的隆恩堰进水口前堤岸设置24小时监控的水质监测设备,可即时掌握头前溪的水质变化。(罗浚滨摄)
新竹县市居民收入傲视全国,但最重要的水源头前溪长年有污染疑虑,2021年台湾干净水行动联盟发起「喝好水」地方性公投,以同意票多数通过,公投通过后,新竹市政府也立即开会与各局处研商,并邀请民意代表、专家学者及民间团体讨论。
2022年3月18日新竹市府创全国首例,提出「新竹市废水及污水排放管理自治条例」草案,规定管制执行区域内事业及一般用户,不得排放废污水于新竹市辖内饮用水取水口上游。
草案经新竹市议会审议通过后,提送中央主管机关审查,后经竹市府与环境部多次针对自治条例有疑义部分开会、咨询,修正后的第2版草案,去年11月也获议会通过,并提送环境部审查。
新竹市环保局指出,由于其他县市尚无此类自治条例,且草案影响层面广,涉及工程建设、经济、社会、土地利用配置、对未来发展等,受到各县市、中央各主管机关关注,今年2月环境部再度函请市府就疑义部分补充说明,待厘清后将函复,后续等中央核定后,就会公告施行。
水公司三区处副处长徐玟玲强调,头前溪原水从隆恩堰到净水厂先经2道沉砂池净化,进净水厂后要经分水井、胶羽池加药、沉淀池、快滤池处理,最后到清水池再加压送给家户使用,每道都检测仪器,若发现水源有被污染问题,闸门会马上关闭。
徐玟玲指水公司进水处理程序都有层层把关,供应家户的自来水并没有被污染疑虑,一般家户也不用直接饮用自来水,几乎都有装过滤器处理,头前溪与全台中央管河川比较,水质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