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 移工在雇主家产子 母婴已安置
针对外籍看护在雇主家生产一事,新竹市政府劳工处8日表示,已积极联系仲介并持续追踪处理情形。(本报资料照片)
近日有网友在网路社群发文,指阿嬷年事已高,聘请1名外籍移工照顾,家中监视器竟拍到移工躺在阿嬷床上产子。该事件发生在新竹市南寮地区,新竹市政府8日表示,已联系仲介追踪,目前该名移工及婴儿已由伊斯兰协会带回,后续婴儿将带返母国安顿。
近日网路疯传1段外籍看护在雇主家生产影片,监察委员王幼玲透过脸书痛批相关报导不实,却遭雇主协会打脸该看护在「北部科技重镇」上班,9月11日于受照顾者床上自行生产,并用朋友检体隐瞒怀孕事实。
新竹市劳工处表示,10月7日下午1时许获悉该案发生在新竹市,已积极联系仲介并持续追踪处理情形,据仲介公司回复,该名移工及婴儿已由伊斯兰协会带回,后续会至印尼办事处办理护照,并将婴儿带回母国安顿。
劳工处说明,根据《雇主聘雇外国人许可及管理办法》第67条的规定,移工在我国生产子女并具备扶养能力的情况下,仍可继续在台工作,雇主可与怀孕的移工讨论劳动合约及待产计划,若获得移工同意提前解约,雇主可申请外国人转出,以便递补新移工。
为保障人权,我国劳动部早已取消外籍劳工入国工作每满6个月之妊娠检查规定。资深人力仲介指出,有些国外仲介会先在母国做好检查,他推测,这次事件的女移工,若拿朋友的检体检查,很可能是在印尼做检测。
新竹市政府民政处也说明,国籍认定以「属人主义」为原则,要父或母为中华民国国民才能取得国籍,以本案为例,若生父为国人,如与该名移工无婚姻关系,生父需先办理「认领」,新生儿才会具我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