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展演中心朝設定地上權開發 議員:市府須釐清制度

位于新竹市公道五路上的「艺文高地」的国际展演中心,2020年开工后统包商施工状况不佳、工期严重落后。图/报系资料照

位于新竹市公道五路上的「艺文高地」的国际展演中心,2020年开工后统包商施工状况不佳、工期严重落后,市府去年5月解约迄今,市府指出,目前正办理工程结算作业,预计3月底完成,未来将采「设定地上权」方式发包,未来招商完成,市府除能取得所设定的公设,还可向企业逐年收取权利金;时代力量议员林彦甫今说,市府的声明,名字是设定地上权,内容却是BOT,完全搞混。

市府上周称国际展演中心未来将采「设定地上权」方式发包,且「设定地上权是参考其他县市做法规画,未来招商完成后,市府除能取得所设定的公设,还可向企业逐年收取权利金,地上权设定期满后,基地所有设施回归市府所有。」

对此,林彦甫说,市府完全搞混BOT促参与设定地上权这两件事,设定地上权的本质是活化闲置土地,通常是做商业开发,而非用于取得公共建设,也就是说,设定地上权的主要目标是土地财务收入,和BOT以政府免出资取得公共建设的目的并不相同。市府称「能取得所设定的公设」,根本搞错设定地上权的本质。

另外,据「新竹市市有土地设定地上权实施要点」,设定地上权的权利金收取是一次性的,并非如BOT案逐年支付。很明显的,市府把设定地上权的权利金跟一般促参案的权利金搞混了,两者名称虽相同,实质上却不同。若市府希望权利金是逐年收取,让市府每年都有稳定的大笔收入的话,应该用的是BOT,而不是设定地上权。

林彦甫说,根据实施要点,设定地上权的存续期间最长可达50年,之后才归市府所有,基本上大部分的建筑物过了 50年残值有限,且商业用途也非政府或其他单位所需,因此大部分的情况是会要求厂商拆除。

因此,高虹安市府若想解决国际展演中心烂摊子,就要先做好功课,彻底研究好BOT跟设定地上权两套制度,并分析清楚这两套制度后,向大众说清楚到底是哪一套制度,才不会解套未成,反而衍生更多难解的问题。

对此,文化局指出,国际展演中心采设定地上权进行,是为释出市有土地结合民间资源开发利用,政府引进民间参与,依性质适用不同法规,虽引用法源及行政程序不同,但都由政府与民间双方合作完成公共建设与公共服务。

另依「新竹市市有土地设定地上权实施要点」第八点规定「设定地上权应收取之权利金,以一次缴清为原则。但经执行机关(单位)评估确有分期付款需要者,得签报市府核准后办理。」后续将委托顾问公司试算财务分析,研议权利金收取方式,而非设定地上权仅能一次收取权利金。

文化局指出,市府规画国际展演中心以设定地上权方向办理,除加速推动程序,招商完成后,市府逐年收取权利金、租金,及营业税、房屋税等相关收入挹注建设财源外,招商内容亦可包括公益性质演出与活动;另于地上权设定期满后,基地上所有设施并回归市府所有,如此不但可大幅减轻市政财务负担,并能活络基地使用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