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诊所遭举报施打过期疫苗 卫生局:停权6个月、开罚7万6000元
新竹市民族路某诊所遭举报施打过期疫苗及违反医疗法规行为,市府卫生局立案后展开搜证约谈,并停止该诊所COVID-19疫苗施打权,初步开罚7万6000元。针剂示意图。(新竹市政府提供/王惠慧新竹传真)
新竹市政府日前接获民众举报,民族路某诊所有疑似施打过期疫苗,以及违反相关医疗法规行为,当天立案后立刻搜证、约谈,收回所有COVID-19疫苗,并停权6个月,初步开罚7万6000元。市府卫生局表示,将持续调查其他疫苗状态,若再有违规,将终止合约并全面停权。
市府6日指出,卫生局接获民众举报,民族路某诊所疑似施打过期疫苗,经查后发现,该诊所于9月8日下午开瓶使用疫苗后,未依规定在时间内销毁残剂,隔天在未确实核对开瓶时间的状况下,又替1位成人施打该瓶疫苗。
卫生局副局长林素芬表示,市府已经对民众进行关怀和追踪,目前健康状况良好,也没有疫苗施打后相关后遗症。
由于核对相关资料后,证明举报属实,稽查当日卫生局就收回诊所内所有COVID-19疫苗,并依新冠疫苗合约书第9条第2项规定,停止该诊所的COVID-19疫苗合约6个月。
此外,卫生局经调查后也发现,该诊所还有护理人员未办理执业登记之事实、诊所纪录记载未详实完整,还有非药事人员调剂给药等情事,将分别依据违反护理人员法第8条、医疗法第68条及同法102条、药师法第15及24条规定,共计裁处7万6000元。
市府严正谴责未依规定执行业务之诊所及医事人员进行伤害民众的医疗行为,未来将加强不定时抽查,也提醒民众施打疫苗时,务必与医护人员核对姓名、药物、间隔时间、剂量及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