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住宿式服务机构使用者补助方案开放申请 最高补助12万元
新竹市「住宿式服务机构使用者补助方案」,每人每年补助额度由最高6万元提高至12万元,今年第1阶段补助已于7月1日开放申请,同时取消排富规定。(新竹市政府提供/陈育贤新竹传真)
新竹市落实「幸福友善」政策,缓解失能者的家庭经济负担,今年度推出的「住宿式服务机构使用者补助方案」,每人每年补助额度由最高6万元提高至12万元,去年共补助860案,今年第1阶段补助已于7月1日开放申请,同时取消排富规定,提醒符合资格民众记得提出申请。
市长高虹安表示,市府重视长者、失能者及失智者照顾,提供多样化且符合长辈需求的服务模式。今年度「住宿式服务机构使用者补助方案」已自7月1日起开放申请,凡于今年入住「住宿式长照机构」、「一般护理之家」、「精神护理之家」、「老人福利机构」(除安养床外)、「身心障碍福利机构」及「荣誉国民之家」(除安养床外)等,且经评估符合长照需要等级第4级或具身障证明中度以上住民,每人每年最高可补助12万元,期盼透过补助方案打造更多元友善的宜居城市。
卫生局长陈厚全表示,凡符合长照需要等级第4级以上的住民,或具身障证明中度以上,当年度累计住满180天者,提供年度1次性补助12万元;如未达180天,就住满1/2日历天的月份,每月给予补助总金额1/12(1万元),希望透过补助,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提升照护品质。
陈厚全指出,今年度「住宿式服务机构补助」申请流程,第1阶段为今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2阶段为2025年1月1日至3月1日止,补助对象包括机构住民(需为本国国籍之国民),限使用机构者本人(优先)或机构签约人提出申请,同时需符合补助条件,包括入住的机构类型、资格、长照需要等级及入住天数等。
入住于竹市机构者,可向卫生局长期照顾科申请,或最近1次入住机构所在地的直辖市、县(市)政府进行申请,逾期不受理。
卫生局表示,民众如欲了解住宿式机构使用者补助方案相关讯息或有申请需求者,可参阅新竹市卫生局长期照顾管理中心网站。此外,凡实际居住竹市且年满65岁以上失能长者、50岁以上失智症及失能之身心障碍者,若有长照服务需求,可电洽长照专线1966,将有专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