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五星飯店「晚上沒回房睡」遭罰1.3萬元 房客傻眼:我在調時差
一名男子入住五星级酒店,却因为晚上没有回房间睡觉,遭酒店多收取额外费用。示意图/ingimage
中国大陆一名男子日前与家人入住一间五星级酒店,订了2间房,怎料退房时却被多收3000元人民币(约新台币1.3万),一问之下理由竟是因为「晚上没有回房间睡觉」,让男子傻眼直呼「我在调时差」,尽管事后饭店将此款项退回,但该事件已经引发热烈讨论。
根据陆媒报导,该名男子在社群平台上发文表示,本月9日他与家人入住北京王府井希尔顿酒店,在登记住房时被要求签署一份承诺书,该文件内容要求住客住宿期间不得将会员优惠非法转让他人,若被发现酒店将收取每房每晚500元人民币(约新台币2247元)的价差,而他当时没想太多就签了。
没想到退房后,该男接到酒店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表示将对他的住宿押金进行扣款,此举令他不解,询问扣款依据,工作人员表示,酒店透过监视器发现他在当晚并未入住房间,因此需额外收取每房每晚500元人民币的费用。
男子气愤解释,自己并没有转让住房权益,全程皆是「本人」入住,而酒店所谓的没有夜间入住,是因为他在调时差,所以才会在晚上出门,白天再回酒店休息,对此男子强调「在何时回房休息都是自己的人身自由」,因为这种原因就扣钱实在不合理。
从酒店开给男子的发票显示,他在此住宿三晚的房费(含服务费与税费)共计人民币3277.62元(约新台币1.4万),加上酒店多收取的每房每晚500元的额外费用,他入住三晚共计消费人民币4777.62元(约新台币2.1万);男子气愤表示,他被多扣了1500元人民币(约新台币6700元),家人的另一间房情况与他一致,也被多扣了1500元,因此他们一行人被酒店多收取的费用总额为3000元。
事后他将遭遇分享到社群平台上,结果发现并非个案,并质疑「承诺书的内容为酒店单方面约束消费者的行为,这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另外酒店监控客人是否在夜间入住,并根据承诺书的内容对其强制加收每房每晚500元的额外费用,这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据了解,本月27日,希尔顿集团已退还多收的3000元人民币,并会为他下次在马尔地夫希尔顿旗下酒店的行程赠送一些额外礼遇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