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县农地违章61件 农业用地建超商、工厂将依规课税
县府针对逾期未改善的农地违章强制执行外,农地将丧失免税优惠,依规课税。(罗浚滨摄)
新竹县农地盖厂房仓库有增加趋势,县府针对逾期未改善的违章,决定祭铁腕强制执行外,种出超商、长出工厂的农地,将丧失免税优惠,依规课征地价税、房屋税及土地增值税。
新竹县的农地违章,去年到今年3月统计共有61件,以湖口乡21件最多,县府针对湖口5处限期未改善的违章,日前先强制拆除1处600坪的农地仓库。去年曾就农地经营超商部分做专案清查,在都市土地和非都市土地的超商有379家,其中在农地种超商有40笔土地。
县府指出,农地在1987年停征农赋后,不少业者利用农地盖工厂、 仓库甚至超商,县府在清查确认农 地变更为非农业使用,依相关规定课征地价税、房屋税及土地增值税。
在农地种工厂等将依规课地价税,按一般用地累进税税10%到55%课征,并课房屋税以营业用房屋按3%税率课。
县府表示,移转或出售的农地,若有做农业使用,并取得农业用地农业使用证明书,可申请不课征土地增值税,若非农业使用,按一般用地累进税率20%、30%及40%课征土地增值税。
县府已发文给各农会「农地农用说帖」,请农会协助告知农民,农地若无农用,将无免税优惠,还要依规课征地价税和房屋税,甚至会丧失农保及申请老农津贴资格,造成相关权益丧失。
同时,农地上种工厂若限期3个月未改善,县府将依法裁罚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按次累加裁罚,如经3次查验未改善,立即断水断电。
县府呼吁农民切勿将农地出租或借给他人,做厂房仓库及超商等非农业使用,更不要提供农地让人掩埋垃圾及来源不明的土石方,以免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