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县首支固定式声音照相执法「针对这路段」取缔

竹北市中华路北上路段设置全县首支套固定式声音照相科技执法设备,路前已设立「前有声音照相,请降低音量行驶」告示牌。(罗浚滨摄)

竹北市中华路北上路段设置全县首支固定式声音照相科技执法设备,汽机车声音超过90分贝就会取缔。(罗浚滨摄)

竹县府为改善噪音车辆扰邻,去年推动移动式声音照相科技执法设备后,针对竹北市中华路往新丰乡的北上路段噪音车重点区域,设置全县首支固定式声音照相设备,24小时执法,期强化高噪音车辆取缔成效。

县长杨文科提醒民众,声音照相科技执法稽查,是针对整辆车辆行驶分贝做侦查,民众只要遵守「不超速、不改装、不不当操驾」三不原则,就不会有超标疑虑,希望驾驶人一起携手提升新竹县的居住品质。

环保局表示,依据「机动车辆噪音管制标准」规定,道路速限50公里以下路段,声音管制标准为86分贝,道路速限50到70公里路段为90分贝,若超过管制标准将依噪音管制法处1800元以上到3600元以下罚缓。

环保局去年起推动移动式声音照相科技执法设备,在13乡镇市36处噪音陈情热点,共拍摄2932辆分贝超标汽机车辆,共告发23辆违规车辆,对有产生噪音疑虞但无法直接告发对象,则寄发通知到检11辆次。

环保局评估36处移动式声音照相科技执法成效后,选定竹北市往新丰乡过凤山溪桥后的中华路北上路段,架设1套固定式声音照相科技执法设备,道路前已设立「前有声音照相,请降低音量行驶」告示牌,警示驾驶车辆应避免噪音扰邻。

环保局指出,固定式声音照相科技执法3月初上路,声音超过90分贝就会取缔,目前共拍到553辆分贝超标的汽机车,后续将会执行告发。

环保局指出,为求谨慎,违规案件判定会采人工判读,确保举证无其它干扰音源,避免发生争议,如有产生噪音疑虑的案件,将先寄发到检通知厘清噪音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