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县义民中学聘雇争议协调会未决 4日决定是否续聘

竹县义民中学聘雇争议协调会4日决定是否续聘

新竹县义民中学发生10名教师删除服务规约遭解聘事件,校方3日召开聘雇争议协调会,双方对聘雇关系是否继续存在进行讨论,教师委托律师认聘雇关系存在,校方则认仍有争议,决议4日下班前对10名教师是否续聘做出决定。

10名教师在1日被解聘,据与会教师指出,国教署认为目前的聘雇关系仍是存在,校方应针对聘约启动协商来讨论规约,且流程应该要再协调。

被解聘教师委托律师郭佳玮,引用2021年高雄地院「确认聘聘任关系不存在」判例,以教师法第14条规定解聘、停聘、不续聘之法定事由,指学校与老师的签约虽没有完成,但不影响聘任关系,老师的聘雇关系是存在的,但校方在会议中有表示意见。

全国教师公会总联合会指劳动契约应该是双方合意,义民中学有很多条款长期违法,将规约是写在聘书背面,等于回聘聘书就得接受后面的聘约,校方规约教师学术研究费95折,代理教师85折,按照规定要经过协商,但校方并没有依照程序与教师协商。

县议员吴旭智与会民代在会中表达家长的诉求,认为校方和教师对规约和聘约理解虽有落差,但应回到法定程序处理,合法合规,因老师薪水是每月5日入帐,要求校方对10名教师是否续聘给薪及服务规约协商时间,在这2天答复。

协调会结束后,义民中学校长陈衍财原本要出面说明,但事后不受访改发声明,「本校与10位教师间聘雇争议协调会已圆满达成,就双方聘雇关系是否继续存在仍有争议,经各方讨论本校决议8月4日下班前会与律师就相关法律争议厘清,并作出续聘与否之结论」。

校方声明稿指出,教师学术研究费95折和代理教师85折,学校在2007年就实施,校方是依国教署规定增列在规约第14条,其他条文都没有改变,10名被解雇的老师服务年资在6年到20多年不等,症结在10人把「非经同意不得兼任职务」等规约内容自行删除,学校保证一定会维护学生的受教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