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教你保/颱風洪水險附加條款 添保障
南山人寿顺福通讯处处经理庄家隆。南山产/提供
今年台风侵袭频繁,传出不少灾情,有些民众的房屋因风灾受损,有些人的爱车成了泡水车、甚至被吹倒的路树压毁,损失惨重。但因为台风属于天灾,并不在一般住宅保险或汽车保险的保障范围内,因此呼吁大家应及早做好防台准备,牢记「加、减、乘、除」防灾四原则,且平时就要为住宅或爱车投保「台风洪水险附加条款」,来转嫁财产损失的风险。
「台风洪水险附加条款」属于附约条款,无法单独投保,民众必须先投保汽车车体损失保险、或住宅火灾保险等主保险契约后才可额外加保。
面对台风豪雨来袭,建议牢记防灾四原则 图/经济日报提供
然而,「台风洪水险附加条款」其实是一般通俗简称,针对汽车车体损失保险可加保的是「汽车车体损失保险台风、地震、海啸、冰雹、洪水或因雨积水附加条款」,原则上只可以与车体损失主险同时起保或退保,如在中途加保者,保费仍须以一年期计收,若在中途单独退保台风洪水险者,则不予退费。
另外,针对住宅火灾保险则是可加保「超额台风及洪水保险附加条款」。虽然住宅火险自2020年起已扩大承保「台风及洪水灾害补偿」,若投保标的物于保险期间内,直接因台风或洪水事故导致被保险之住宅淹水达50公分以上,符合「水灾灾害救助种类及标准」之淹水救助时,可依承保建筑物所在地区获得7,000元至9,000元不等的补偿金。
但是,台风洪水不仅会造成建筑物本身的毁损,还会让家具或家电报销,家中装潢、粉刷与地板也可能因泡水而严重毁损,也就是说,住宅火险既有的台风及洪水灾害补偿的保障,恐不足以填补实际损失。因此,建议民众在投保住宅火险的同时,仍要加购「超额台风及洪水保险附加条款」。
以台北市五层楼公寓的一楼、25坪大小为例,若加保超额台风洪水险、建筑物保额182.8万元,自负额为每一事故赔偿金额之5%,一年的参考保险费约3,285元。若因住家建筑物淹水,经评估建筑物实际损失100万元,自负额仅5万元,其余的95万元建筑物损失将由保险公司赔付;而家具、家电等动产部分的保障,则亦可另外加费加保,转嫁损失风险。
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承保之保期已包含在台风季(5/1至10/31)内任何一天,如在中途加保者,保费仍须以一年期计收,即便未来中途退保,「超额台风及洪水保险附加条款」之保费也不予退还。
(本文由南山人寿顺福通讯处处经理庄家隆提供,记者齐瑞甄整理)